能效測評
能效測評
能效測評是指對建築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統效率等性能指標進行計算、檢測,並給出其所處水平的活動。能效測評過程按照建築節能有關標準和技術要求,對建築物的能效水平進行核查、計算,必要時進行檢測,評定其相應等級的活動。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按照建築能效測評結果,對建築物能效水平,以信息標識的形式進行明示的活動。
建築能效測評依據《民用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技術導則》實施,導則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為主編單位。在編製過程中,編製組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和吸收了發達國家建築能效標識的成果和經驗,以我國現行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為依據,結合我國建築節能工作的現狀和特點,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反覆討論、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導則。導則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為了貫徹《民用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技術導則》實施,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環境測控優化研究中心成立能效測評機構團隊,對反映建築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統效率等性能指標進行檢測、計算,並給出其所處水平,並協助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相應的政策和標準規範。
建築能效的測評標識以單棟建築為對象,且包括與該建築相聯的管網和冷熱源設備。居住建築的用能設備主要是指採暖空調系統,公共建築的用能設備主要是指採暖空調系統和照明兩大類;設施一般是指與設備相配套的、為滿足設備運行需要而設置的服務系統。在對相關文件資料、部品和構件性能檢測報告審查以及現場抽查檢驗的基礎上,結合建築能耗計算分析及實測結果,綜合進行測評。
建築能效標識的適用對象是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築以及實施節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築,以單棟建築為測評對象。建築能效標識劃分為五個等級,節能50~65%為一星,是節能達標建築;節能65~75%為二星;節能75~85%以上為三星;節能85%以上為四星。若選擇
項(對高於國家現行建築節能標準的用能系統和工藝技術加分的項目)所加分數超過60分(滿分100分)則再加一星。
民用建築能效的測評標識分為建築能效理論值標識和建築能效實測值標識兩個階段。新建建築能效測評應在建築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築物竣工驗收之前進行。建築能效實測評估應在建築物正常使用1年後,且入住率大於30%時進行,根據實測結果對建築能效理論值標識進行修正,給出建築能效實測值標識結果,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