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018年03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03月—2018年08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2018年08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8年3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王超英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分別表決,免去王超英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