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檢測
材料檢測
材料檢測是對原材料的成分分析、測量、無損傷檢測和環境模擬測試等,有些檢測還涉及分析機體的體液、組織和排泄物等材料中的環境污染及代謝產物的含量,以確定機體受環境污染的程度和受害的危險性,如生物檢測就是這樣。
料檢測可以按照它的化學組成:分為陶瓷材料檢測、金屬材料檢測、有機材料檢測等等。
材料檢測也可以按照它的功能進行分類:分為結構材料檢測、功能材料檢測兩大類。
一、建築材料質量檢測的程序與方法
1、確定檢測試驗項目
施工現場所用的建築材料品種繁多,進場需檢測,試驗的材料檢驗項目要服從國家、行業及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所屬有關部門)的規定。比如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檢驗其安定性.強度,凝結時間和細度。
2、取樣試樣
取樣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材料每批數量不同)不同部位隨機抽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鋼材是從規定部位截取),即不僅取樣數量要正確。取樣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規定進行。試樣的數量關係到試驗結果的準確性,數量過少,取樣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會使試驗誤差增大,甚至會得出相反的結果;但是,在實際檢測中常常出現取樣不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不夠,取樣方法不正確等。
3、環境溫度與濕度
溫度和濕度對一些建築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響。故在標準中對材料養護,測試時環境條件有明確規定,只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試驗結果才具有可比性;如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對環境溫度較為敏感,要求拉伸試驗時室溫須控制在23℃±2℃。如果用取自同一母體的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AS)樣品製作成9組試件用作抗拉力(縱向)試驗,可先將9組試件平均分作3個大組,之後再按50℃為一個溫差等級分別作拉力試驗,其中1個大組試件在標準要求的23℃環境下試驗,另2個大組試件分別在28℃和18℃的環境下作拉力試驗,試驗過後分別計算出每一大組中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結果發現在28℃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比23℃標準溫度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低2.8%,而在l8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則比23℃標準溫度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高出3.5%。該試驗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環境溫度濕度對材料試驗的影響,因而要求試驗時必須將溫、濕度控制在規定範圍內。
4、試驗誤差
試驗方法須嚴格按標準規定進行。可是有個別試驗人員在作鋼筋拉伸試驗時只試驗到試件出現頸縮而不將其拉至斷裂,這是不正確的,這樣勢必造成試驗結果的誤差,但這不屬於試驗誤差,而是人為造成的誤差。鋼筋不拉斷,其測得的伸長率較規定的試件斷後伸長率要低,與標準規定相違背,這是不允許的(鋼筋焊接件由於不需要測定伸長率,可在試件出現頸縮現象后停機)。試驗要求必須準確,以減少誤差。
5、數據處理
由於各種原因,同一組試件中有時試驗數據結果離散性較大。為使試驗結果準確,標準規定對一些材料的試驗結果數據有取捨的要求。如水泥膠砂強度抗折試驗,當三個強度值中有一個超出平均值土106的需剔除該數值,以其餘兩個強度測定值的平均值作為抗折強度結果。若其中有兩個測定值超過平均值的±106時,則以剩下的一個測定值作為抗折強度結果。若3個測定值全部超過平均值的±106時,則須重新檢驗。混凝土和砂漿的抗壓試件強度平均值的計算等都有各自的取捨方法。應予注意,切不可簡單地把數據相加計算了事。計算后的數據修約的方法按GB/T8170進行,其尾數要按四捨五入單雙法進位,並按標準規定保留數據的位數。
試驗結果數據有時會出現比預期的過高或過低,同一組試件中數據相差懸殊,或同一試件各項性能指標相互矛盾等異常現象,這需要認真對待,查明原因,並及時複試和復驗。
二、建築材料的質量控制措施
1、材料進場前的質量控制
仔細閱讀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施工合同、施工組織設計等與工程材料有關的文件,熟悉文件對材料品種、規格、型號、強度等級、生產廠家與商標的規定和要求。
認真查閱所用材料的質量標準,了解材料的基本性質,應用特性與適用範圍,必要時對主要材料、設備、構配件的選擇向業主提供合理建議。掌握材料信息,優選供貨廠家。掌握材料質量、價格、供貨能力的信息,選擇可靠的供貨廠家可獲得質量好、價格低的材料資源,而且有助於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對業主供應的材料,應及時提供信息;對承包商供應的材料,要及時對訂貨申報進行審檢、論證,報業主同意後方可訂貨。
2、材料進場的質量控制
物單必須相符。材料進場時,應檢查到場材料的實際情況與所要求的材料在品種、規格、型號、強度等級、生產廠家與商標等方面是否相符,檢查產品的生產編號或批號、型號、規格、生產日期與產品質量證明書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項不符,應要求退貨或要求供應商提供材料的資料。標誌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貨(也可進行抽檢)。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都必須有相應的質量保證資料。包括:生產許可證或使用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或質量試驗報告單。合格證等必須蓋有生產單位或供貨單位的紅章並表明出廠日期、生產批號和出廠合格證。
3、材料進場后的質量控制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設備,都必須事先審批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不能存放與本工程無關或不合格的材料;所有進入現場的原材料與提交的資料在規格、型號、品種、編號上必須一致;不同種類、不同廠家、不同品種、不同型號、不同批號的材料必須分別堆放,界限清晰,並有專人管理。避免使用時造成混亂,便於追蹤工程質量,對分析質量事故的原因也有很大幫助;應用新材料前必須通過試驗和鑒定,代用材料必須通過計算和充分論證,並要符合結構構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