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定額

完成工程平均需用的標準天數

工期定額是指在一定的生產技術和自然條件下,完成某個單位(或群體)工程平均需用的標準天數。包括建設工期定額和施工工期定額兩個層次。

概念


建設工期是指建設項目或獨立的單項工程從開工建設起到全部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時止所經歷的時間。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重大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經簽證后,可順延工期。
施工工期是指正式開工至完成設計要求的全部施工內容並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天數,施工工期是建設工期中的一部分。

建設與施工


建設工期是指建設項目或獨立的單項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所耗用的時間總量。一般以月數或天數表示。它從開工建設時算起,到全部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時停止。但不包括由於決策失誤而停(緩)建所延誤的時間。
施工工期一般是指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從開工到完工所經歷的時間。施工工期是建設工期中的一部分。如單位工程施工工期,是指從正式開工起至完成承包工程全部設計內容並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有效天數。

作用


建設工期是評價投資效果的重要指標,直接標誌著建設速度的快慢。在工期定額中已經考慮了季節性施工因素對工期的影響、地區性特點對工期的影響、工程結構和規模對工期的影響;工程用途對工期的影響,以及施工技術與管理水平對工期的影響。因此,工期定額是評價工程建設速度、編製施工計劃、簽訂承包合同、評價全優工程的可靠依據。可見,編製和完善工期定額是很有積極意義的。
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定額,是依據國家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及驗收規範有關規定,結合各施工條件,本著平均、經濟合理的原則制定的,工期定額是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施工計劃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據,是編製招標標底,投標標書和簽訂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據。
工期定額是評價工程建設速度、編製施工計劃、簽訂承包合同、評價全優工程的依據。
施工工期有日曆工期與有效工期之分。二者的區別在於前者不扣除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而後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