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辦大學
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
中國民辦大學由於起步較晚,辦學模式和構成類型有別,加之各學校教學實力差異,於是各校之間教育形式有所不同,甚至一所學校就有幾種教育形式共存。由於教育形式不同,學生畢業后所獲得的畢業證書也有區別(除統招計劃)。廣大考生應慎重選擇規模大、師資比較強的民辦大學。
目前,中國民辦大學有下列幾種形式:
(1)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這類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具有能直接頒發本校的高等專科、本科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院校。招收部分計劃內專業學生,由學校所在省市級招生部門統一錄取。統招學生須達到規定的錄取分數線,學歷與公辦普通和成人高校一樣被同等認可,享受同等待遇,學生畢業時由所在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公辦畢業證一樣),國家承認學歷。
(2)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院校:這類學校的學生,由學校面向社會自主招生,學生畢業時由國家教委、院校所在省市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學歷文憑考試學校聯合考試,聯合蓋章,發給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院校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①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日制民辦高等院校;
②由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具有學歷文憑考試的資格;
③面向社會招生時,須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學校對學生受教育的全過程負責;
④學生畢業成績必須有70%的課程由國家考試合格;
⑤學生畢業證書由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所在學校分別蓋印頒發,國家承認學歷。
(4)高等教育職業資格考試院校:這類民辦高校向省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依據有關規定,為學生頒發某項職業或專業的畢業證書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國家承認其專業技能和從業資格。
(5)國外教育合作院校:這類院校是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民辦高校與國外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國內學生可以獲得國外教育機構的資格證書或學業證書;或者是國內學校通過與國外教育機構實行學分相互承認的合作形式,學生在國內教育機構學習期滿,由國外教育機構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或學業證書。
以上是國家目前認可的中國民辦大學高等教育的幾種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國公辦教育的不足,為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與公辦高等教育共同發展,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