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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龍

中國女演員趙薇老公

黃有龍,男,漢族,明星趙薇的老公,1976年9月出生於武漢,新加坡籍商人,E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金融投資行業從業者,曾是阿里巴巴影業第二大股東。

早年黃有龍曾從事酒店管理,金融投資管理等工作,並在之後投資阿里巴巴影業公司成為其第二大股東。在2009年他與趙薇結婚。

2019年10月10日,黃有龍、趙薇夫婦以45億元位列《2019年胡潤百富榜》第912位。

2018年4月16日,據證監會公布的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黃有龍被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款30萬元。

人物關係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2014年底,黃有龍在資本市場上出手,以31億港幣,按每股平均價1.6港元購入逾19.3億股阿里影業股份,成為阿里影業第二大股東。在媒體的報道里,這筆投資被冠以趙薇之名。原因是,在港交所的條例中,股東的配偶同樣具備相應的權益和責任。
阿里影業2014年年報對這件事情有過清晰的表述,花25億元人民幣入股的Gold Ocean Media是黃有龍100%控制的投資公司。次年4月,趙薇夫婦以每股3.9港元的價格,減持2.56億股阿里影業,套現約10億港元。
黃有龍在2015年轉戰香港資本市場。之後認購雲鋒金融股份、控股了順龍控股、通過受讓成為金寶寶控股的第一大股東。在投資阿里影視大賺后,2015年5月7日,黃有龍再次跟隨馬雲旗下的雲峰基金,與香港上市公司瑞東集團(00376,HK)訂立股份認購協議,以每股2港元收購瑞東19.43億股,涉資35.85億元。
黃有龍於2016年11月7日獲任順龍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主席。順龍控股的公告中,在介紹黃有龍時稱:黃有龍為一名經驗豐富的企業家及專業投資人,曾投資於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這三家公司的註冊地在中國香港或者蒙古國,除了入股這些上市公司外,其在內地的信息幾乎為空白。“金葉子溫泉酒店創始人”是有龍唯一被提及的大陸從商經歷。

發布會現場


北京時間2014年6月5日,恆大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宣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阿里巴巴集團12億入股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增資擴股后的50%股權。作為恆大老闆的許家印與阿里巴巴老闆馬雲搶盡了風頭,不過值得關注的是馬雲好友、趙薇老公黃有龍一同現身發布會現場。
黃有龍在恆大與阿里巴巴合作發布會的現場
黃有龍在恆大與阿里巴巴合作發布會的現場
對於黃有龍的資產情況,具體不詳。生意廣泛。早年曾從事酒店管理工作,業務涉及房地產經營、金融投資管理、建材營銷、汽車貿易及旅遊等行業,據媒體稱還在澳門開設煙廠。目前正大力開發酒店、餐飲與紅酒事業。據了解,他是廣州金葉子度假酒店的老闆,酒店的造價高達50億人民幣。另外他還在北京、香港和新加坡等國家或地區都擁有自己的事業。
在恆大足球與阿里巴巴合作發布會的現場,黃有龍一同現身。據了解,他與馬雲私交甚篤。不知道將來他是否也會投資足球俱樂部,單從他的個人資產來看,搞足球絕對不成問題。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對黃有龍、趙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採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告知書顯示,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由於信披違法違規,導致萬家文化股價暴漲暴跌,使得大量投資者蒙受損失,趙薇夫婦在萬家文化上“空手套白狼”的行為或將面臨巨額索賠。
2018年4月16日,據證監會公布的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黃有龍被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款30萬元。
11月20日晚,上交所發布《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21年6月29日,黃有龍被指欠款3億港元,包括1.5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25億)的貸款本金,以及1.5億港元利息。
原告是萬匯有限公司,被告共有兩名,首被告是黃有龍,次被告是逄宇峰。萬匯有限公司在上訴狀中介紹,黃有龍在2016年8月,向明諾國際財務有限公司貸款1億港元,每月利息20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166萬),一年後還清本金,逄宇峰擔任擔保人。
同年10月,黃有龍再次向明諾國際貸款500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4160萬),每個月利息100萬港元,3個月後還清本金,逄宇峰再次擔任擔保人。
然而,從2017年6月開始,黃有龍除了每個月還部分利息外,一直沒有還本金。
萬匯有限公司表示,截至現在,第一筆貸款本金加貸款已累積到1.99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6億),第二筆貸款累積到9895萬港元(約合人民幣8232萬),要求兩名被告立刻還清相關款項,並支付還款前繼續產生的利息以及相關訴訟費用。
2021年7月,黃有龍再度於香港被追債近3億港元。其中,3億港元包括1.5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25億)的貸款本金,以及1.5億港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