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絕聖棄智
出自於《道德經》第十九章
道德經·絕聖棄智出自於《道德經》第十九章:“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李耳(約前580年—前500年之後)(誕辰:西周末年庚辰二月十五日卯時),字伯陽,又稱 老聃,後人稱其“老子”。漢族,楚國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今河南鹿邑縣人)。我國古代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文化名人。
絕聖棄智①,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②以為文③不足,故令有所屬④;見素抱樸⑤,少私寡慾;絕學無憂⑥。
拋棄聰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處;拋棄仁義,人民可以恢復孝慈的天性;拋棄巧詐和貨利,盜賊也就沒有了。聖智、仁義、巧利這三者全是巧飾,作為治理社會病態的法則是不夠的,所以要使人們的思想認識有所歸屬,保持純潔樸實的本性,減少私慾雜念,拋棄聖智禮法的浮文,才能免於憂患。
1、絕聖棄智:拋棄聰明智巧。此處“聖”不作“聖人”,即最高的修養境界解,而是自作聰明之意。
2、此三者:指聖智、仁義、巧利。
3、文:條文、法則。
4、屬:歸屬、適從。
5、見素抱樸: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沒有染色的絲;“朴”是沒有雕琢的木;素、朴是同義詞。
6、絕學無憂:指棄絕仁義聖智之學。
上一章敘述了大道廢棄后社會病態的種種表現,本章則針對社會病態,提出治理的方案。在前一章里,老子說“智慧出,有大偽”,因而主張拋棄這種聰明智巧。他認為“聖”、“智”產生法制巧詐,用法制巧詐治國,便成為擾民的“有為”之政。拋棄這種擾民的政舉,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實的利益。本章中,許多本子引到“少私寡慾”結束,把“絕學無憂”作為下一章的開端。本書主張把此句放在本章的觀點,“絕學無憂”正可以與前句“見素抱樸,少私寡慾”並列。
前蘇聯學者楊興順認為,“作為人民利益的真誠捍衛者,老子反對中國古代統治階級的一切文化。他認為這種文化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下德’的聖人藉此建立各種虛偽的道德概念,而只有‘朝甚除’的人們才能享用這種文化的物質財富。不寧唯是,這一切產生虛偽的文化還腐蝕了淳樸的人民,激發了他們對‘奇物’的慾望。這種文化乃是‘亂之首’。從這些表白中,可以明顯地看出,老子斥責統治階級的文化,在他看來,這種文化和具有規律性的社會現象是矛盾的,即和‘天之道’是矛盾的。必須拋棄這種文化。它對人民毫無益處。由此可風,老子反對統治階級的文化,否認它對人民的意義,並提出一種烏托邦思想——使人民同這種文化隔絕。”(《中國古代哲學家老子及其學說》)老子的政治主張雖不可取,但他提出的“見素抱樸,少私寡慾”,恢復人的自然本性的觀點,並非是沒有意義的。此外,對於“絕學無憂”一句,在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理解。一種認為,“絕學無憂”指棄絕學習就沒有憂慮了。這種解釋認為老子要毀滅一切文化,當然也就不要學習了。這種意義認為,老子是愚民政策的創始人,是倡導愚民思想和政策的鼓吹者。另一種意見認為,“絕學”,指拋棄那些講聖智、仁義、巧利的偽學問,將其置於身外,免去權欲的誘惑,作到無憂無患,去追求一種真正的大道。還有一種意見認為,老子所說的“絕”,其實就是絕招的“絕”,是指至深、獨到的學問,老子認為只有取得不同於世俗的獨到學問,才能獲得對私慾無所衝動的自由。這種意見認為老子正是這樣的具有絕學獨到的人,表明了他的學習態度,一般從第二種意見。
《絕聖棄智》出自老子的《道德經》第十九章。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后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