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是河北省機構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組成部門。
2020年3月,因在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在省級組織中排名第5位,故被評審為表現突出組織單位。
2018年11月2日上午,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幹部大會並舉行揭牌儀式。
(一)負責建立健全省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生態環境政策、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製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地方性標準,制定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全省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省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市、縣(市、區)政府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省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全省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確定全省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提出全省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省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省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全省大氣、水、海洋、土壤、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省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製全省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輻射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省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省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省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省內相關工作。負責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省內相關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市、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
(十二)統一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指導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省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省內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綜合處
法規與標準處
人事與離退休幹部處
財務審計處
自然生態保護處(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
水生態環境處
海洋生態環境處
大氣環境處
應對氣候變化與對外合作處
土壤生態環境處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
輻射安全管理處(核安全管理處)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生態環境監測處
生態環境執法局
生態環境信訪處
科技與宣傳教育處
機動車污染防治處
機關黨委
高建民(黨組書記、廳長)
呂竹青(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
趙軍(黨組成員、副廳長)
李建良(黨組成員、副廳長)
宋成立(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任立強(黨組成員、副廳長)
何立濤(黨組成員、副廳長)
殷廣平(一級巡視員)
劉素國(副廳級紀檢監察專員)
環境監察專員
張桂生(環境監察專員兼第一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陳恩惠(環境監察專員兼第四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牛曉東(環境監察專員兼第六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張貴金(環境監察專員兼第五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車軍(環境監察專員兼第三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趙振興(環境監察專員兼第二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
總工程師:趙根喜
核總工程師:張增傑
2019年12月10日,被河北省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2020年3月,獲得生態環境部2019 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省級表現突出組織單位、突出進步單位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