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立

合同分立

合同分立,有的資產建造雖然形式上只簽訂了一項合同,但各項資產在商務談判、設計施工、價款結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離的,實質上是多項合同,在會計上應當作為不同的核算對象。

目錄

正文


合同分立
一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同時滿足下列三項條件的,每項資產應當分立為單項合同:(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2)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例如:某建築公司與客戶簽訂一項合同,為客戶建造一棟宿舍樓和一座食堂。在簽訂合同時,建築公司與客戶分別就所建宿舍樓和食堂進行談判。並達成一致意見:宿舍樓的工程造價為500萬元。食堂的工程造價為200萬元。宿舍樓和食堂均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宿舍樓的預計總成本為450萬元,食堂的硬計總成本為l70萬元。7根據上述資料分析:由於宿舍樓和食堂均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因此符合條件(1);由於在簽訂合同時,建築公司與客戶分別就所建宿舍樓和食堂進行談判。並達成一致意犀,因此符合條件(2);由於宿舍樓和食堂均有單獨的造價和預算成本,因此符合條件(3)。建築公司應將建造宿舍樓和食堂分立為兩個單項合同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