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測評

內部控制測評

內部控制測評是指審計人員通過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和運行情況,並進行相關測試,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以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和實質性測試的性質、範圍、時間和重點的活動。

內容


內部控制測評包括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並進行初步評價,審查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恰當程度、有效性和健全性,以及在履行職責時的執行效果等內容。
1、審查內部控制的恰當程度。目的是要確定現有的內部控制是否能夠提供恰當的保證,使單位的任務和管理目標能高效而經濟地實現。
2、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目的是要確定現有的內部控制是否能夠按預期發揮作用。對執行效果審查的目的,是確認單位的任務和經濟目標是否已經完成,測試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經驗是否勝任內部控制職能,控制的目標能否實現,諸如:各項業務是否經過授權批准;所有的收支是否及時記錄入賬;資產是否有妥善的保護措施等等。
3、評價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內部控制是否健全的標誌,是所有的控制目標是否已達到,各項制度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評價時,既要對單位整個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又要對單位各部門的內部控制進行逐個評價。對於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應當相應擴大範圍。

標準


1、恰當性。主要看被審計單位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與其經營規模、業務性質相配套,設立的控制點能否與有關人員的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相適應。
2、有效性。內部控制有效性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
1)遵循性。建立內部控制的要求,是有關職能崗位及有關人員共同執行,遵循性是指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執行的好壞,以及一般控制和關鍵控制部位設置得當的程度。
2)效益性。建立內部控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經濟效益,所以,實施任何一項控制,主要看其是否能帶來經濟效益,各控制點是否能實現相互制約、糾錯防弊、互相促進、改善管理的目標。
3、健全性。健全性標準一般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系統性。主要是指單位內部人、財、物、信息、辦事程序等要素實行了控制;採購、供應、生產、銷售資金運動各環節得到了控制;既對經營活動,又對管理活動實施了控制。
2)層次性。主要是指單位(特別是大型經濟實體)內部的管理活動和經營活動都具有一定的層面與平台,從而使制定內部控制也體現一定的層次性,整個單位管理活動和經營活動的內部控制就由該單位管理部門制定,內部各職能部門和下屬部門的內部控制就由各職能部門和下屬部門制定,上下既有共同的控制原則和要求,又有各部門各自專項的控制措施和辦法。
3)科學性。主要是指各項內部控制的內容和措施必須科學合理,做到職責明確、程序清楚、方法恰當、手續嚴密,以及絕無違反科學規律等方面的現象。
4)一致性。主要是指單位內部縱向橫向控制關係銜接,內部每一項具體的內部控制目標都要與單位總目標保持一致,內部高一層面的內部控制要求要與內部低一層面的內部控制要求相互協調銜接一致,內部同一層面的內部控制不能互相衝突與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