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條令,army regulations,軍隊中用條文頒布的法規性文件。在中國,通常由軍隊最高領導機關或最高領導人以命令形式頒發,全軍組織實施。包括戰鬥條令和共同條令。
前者有:《合成軍隊戰鬥條令》、 《步兵戰鬥條令》以及各軍種、兵種的戰鬥條令等;後者有:《內務條令》、《
紀律條令》、《隊列條令》、《警備勤務條令》等。軍隊條令是軍隊戰鬥、行動的準則。在實踐過程中,出現影響這些準則的客觀條件(如軍隊成員狀況、武器裝備水平、軍隊體制編製和作戰思想等)發生變化,由制定和頒發條令的部門定期對條令進行修訂和補充,或重新頒發新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