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進度款
按完成工程數量計算的費用總和
工程進度款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按逐月、多個月份合計(或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的各項費用總和。
工程進度款的計算,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計量[參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二是單價的計算方法。
單價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決定。目前我國一般來講,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可以分為工料單價和綜合單價兩種方法。二者在選擇時,既可採取可調價格的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可隨價格變化而調整,也可採取固定價格的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在工程價格中已考慮價格風險因素並在合同中明確了固定價格所包括的內容和範圍。
·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 可調工料單價法將人工、材料、機械再配上預算價作為直接成本單價,其他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稅金分別計算;因為價格是可調的,其人工、材料等費用在竣工結算時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係數或按主材計算差價或主材用抽料法計算,次要材料按係數計算差價而進行調整;固定綜合單價法是包含了風險費用在內的全費用單價,故不受時間價值的影響。由於兩種計價方法的不同,因此工程進度款的計算方法也不同。
·工程進度款的計算當採用可調工料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時,在確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驟計算工程進度款:
根據已完工程量的項目名稱、分項編號、單價得出合價;
將本月所完全部項目合價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費小計;
按規定計算措施費、間接費、利潤;
按規定計算主材差價或差價係數;
按規定計算稅金;
累計本月應收工程進度款。
用固定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比用可調工料單價法更方便、省事,工程量得到確認后,只要將工程量與綜合單價相乘得出合價,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進度款的計算工作。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一般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竣工后辦理竣工結算。
在工程價款結算中,應在施工過程中雙方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按完成工程數量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應支付不低於工程價款的60%不高於工程價款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