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詞條
登錄/註冊
聯合履約
聯合履約
目錄
1
正文
正文
JI是指發達國家之間通過項目級的合作,其所實現的減排單位(以下簡稱ERU),可以轉讓給另一發達國家締約方,但是同時必須在轉讓方的“分配數量”(以下簡稱 AAU)配額上扣減相應的額度
基本信息
來源
《京都議定書》
特點
發達國家之間通過項目級的合作
外文名
Joint Implementation
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