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談判
雙邊談判
所謂雙邊談判,是指談判主體只有當事人彼此兩方,而沒有第三方作為正式的利益主體參加的談判。
雙邊談判
從禮儀上來講,談判時,首先應由談判各方各抒己見,由大家協商確定談判地點。在談判之中,身為東道主時,應自覺地做好談判現場的布置工作,以盡地主之責。
談判時,一般安排在會客室中,客人坐在主人的右邊,翻譯、記錄人員坐在主人和主賓的後面,其他客人按照禮賓順序,在主賓一側就座。主方的陪見人員在主人一側就座。座位不夠的話可以在後排加座。
如果是雙邊談判,通常使用長方形或者橢圓形的桌子,賓主相對而坐。以正門為準,座次安排的規則是:主人坐在背對門的一側,客人面向正門。主談人坐在中間。我國習慣於把我方的翻譯人員安排在主人右側,客方如有翻譯人員,可以安排在主賓的左側,其他人則按照禮賓順序左右排列。記錄人員可以安排在後排就坐。(有的國家習慣於把翻譯人員安排在主談人的身後,你可以尊重對方國家的習慣,也可以延續我國的慣例。)
如果談判桌的一端是朝向正門的,則應以進門的方向為準,主方代表坐在左邊,客方代表坐在右邊。
如果是多邊談判,座位可以相應地調整成多邊形、圓形或者方形。如果只是小範圍的談判,也可以安排在辦公室里,或者不用桌子,只設沙發,座次安排的原則同上。
1)如果參加談判的人數比較多,可以安排在面積較大的會客室里,事先安排好座點陣圖,在桌子上提前放置中外文的座位卡。為了保證談話的聲音效果,應該根據情況給主談人、主賓或其他人員配備擴音設備。
2)在進行談判時,遲到是無法原諒的,因此,要準確掌握會見/會談的時間、地點和雙方參加人員的名單,主人應該比客人先到,在門口迎候——可以在大樓的正門,也可以在會客室的門口迎候(不過要先安排工作人員在大樓門口迎接,引導客人至會客室)。
3)在談判過程中,即使允許記者採訪、拍照,也只限於活動開始前的幾分鐘,之後,除了陪見人員和必要的翻譯、記錄人員外,其他的工作人員都要退出。在談判過程中,旁人不得隨意進出。談判的過程中如果需要合影,應該安排在賓主握手之後、會見之前,雙方合影后再就座。合影時每個人的站位等需事先安排好,以免屆時場面混亂。人數較多的時候還要準備合影架。
4)在談判時,應為賓主雙方準備飲料,可以是礦泉水、茶水、咖啡等,我國的禮賓慣例是只準備茶水,夏天則加增冷飲;如果活動時間較長,可以根據情況提供咖啡。
多邊談判:雙邊是指兩個國家一對一的對等關係,多邊一般指參加同一國際組織或某個活動的多個國家之間的關係。此概念也使用於公司間貿易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