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布替尼
伊布替尼
● 通用名:伊布替尼
● 英文名稱:Ibrutinib
● 伊布替尼是酪氨酸激酶抑製劑類抗腫瘤藥物。其對酪氨酸激酶具有抑制作用。
● 伊布替尼用於既往至少接受過一種治療的套細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療。
● 用於既往至少接受過一種治療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療。
● 單葯或與利妥昔單抗聯合治療初治及複發的華氏巨球蛋白血症。
● 伊布替尼有一種製劑和規格。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伊布替尼膠囊劑:140毫克。
● 妊娠期婦女禁用。
● 對伊布替尼及輔料超敏的患者禁用。
● 尚未明確本品是否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權衡本品對其的重要性,選擇停葯或停止哺乳。
●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確定。
● 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伊布替尼用於CLL治療前,應進行嚴格臨床評估,如果患者有明確del(17p),優選伊布替尼治療。
● 用藥前必須明確診斷套細胞淋巴瘤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或華氏巨球蛋白血症,根據診斷不同,治療劑量不同。
● 伊布替尼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本品應在每一天的同一時間服用,膠囊應整粒吞服。
● 套細胞淋巴瘤:560毫克,1次/日。如出現3級或以上毒性,或3級或以上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或感染,或4級以上血液毒性,應暫停給葯,直至恢復至1級或基線時,應降低劑量140毫克;如再次出現,就再次降低140毫克,以後出現毒性,以此類推。
● 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華氏巨球蛋白血症:420毫克,1次/日。
● 輕度肝功能損傷患者(Child-Pugh A級)的推薦劑量是每天140mg。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Child-Pugh B級和C級)應避免使用。
● 口服給葯,每日一次,每天的用藥時間大致固定。應用水送服整粒膠囊。請勿打開、弄破或咀嚼膠囊。如果未在計劃時間服用本品,可以在當天儘快服用,第二天繼續在正常計劃時間服藥。請勿額外服用本品以彌補漏服劑量。
● 出現任何≥3級非血液學毒性、≥3級伴感染或發熱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或者4級血液學毒性時,應中斷治療。待毒性癥狀消退至1級或基線水平(恢復)時,可以起始劑量重新開始治療。如果該毒性再次發生,應將劑量減少140mg,如有需要,可以考慮再減少140mg。如果在兩次劑量降低后該毒性仍然存在或再次發生,應停用。
● 育齡期婦女在治療期間,應採取有效避孕措施。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如果不良反應較大,需要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如果不良反應癥狀不嚴重,適當對症處理,可以堅持用藥。
● 感染。
● 肌痛。
● 伊布替尼藥品應該貯於30℃下。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伊布替尼不良反應主要包括
● 胃腸道:腹瀉、便秘、噁心、胃炎、腹痛、食慾缺乏。
● 感染:上呼吸道感染、鼻竇炎、皮膚感染、肺炎、泌尿道感染。
● 全身感覺:發熱、疲乏、外周水腫、無力、寒戰。
● 呼吸系統:咳嗽、口咽痛、呼吸困難。
● 皮膚:挫傷、皮疹、瘀斑。
● 骨骼肌:骨骼肌痛、關節痛、肌肉痙攣。
● 神經系統:頭暈、頭痛、周圍神經病變、焦慮、失眠。
● 代謝和營養食慾降低。
● 其他新發腫瘤、撕裂傷、高血壓。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伊布替尼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伊布替尼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本品主要由CYP3A4代謝。CYP3A4強抑製劑酮康唑,可升高本品的Cmax29倍,升高AUC24倍,應避免合用。
● 利福平等強效CYP3A4誘導劑可降低本品的血葯濃度,應避免合用。
● 用藥期間禁止服用葡萄柚。
● 妊娠期婦女應該禁用本品。尚未明確本品是否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權衡本品對其的重要性,選擇停葯或停止哺乳。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伊布替尼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伊布替尼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5] https://www.drugs.com.
● [6] 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9年版):國衛辦醫函〔2019〕8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