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期權
延遲期權
比如說對一個新產品進行決策時,管理人員擁有現在推出這種產品或推遲到將來再推出該產品的期權。如果現在推出這種新產品,那麼相對於等待來說公司將較早獲得現金流量。但如果等待的話,公司可能以更有利的方式推出該種產品。
假設某投資項目投資成本為100萬元,其預期收入在未來價格上升時為150萬元,未來價格下降時為90萬元,且已知未來價格上升或下降的概率均為50%。為簡化分析,假定投資項目的期限為2年且項目預期報酬率為10%,按傳統NPV法計算:NPV=-100+(50%×150+50%×90)÷ (1+10%)=9.09(萬元),因為NPV>0,所以應接受該項目且現在就投資。
假定推遲到下一年待市場明朗化后再進行投資,那麼在市場價格下降的情況下,NPV=[90÷(1+10%)-100]÷(1+10%)=-16.53(萬元);而在市場價格上升的情況下,NPV=[150÷(1+10%)-100]÷(1+10%)=33.06(萬元)。由此可見,若價格下降,公司可放棄投資以避免遭受損失;若價格上升,則可在第二年投資,並且可獲得比現在投資更高的利潤。
在該案例中,項目的價值(33.06萬元)=傳統方法計算的凈現值(9.09萬元)+延遲期權的價值(23.97萬元)。在本例中,等待是值得的,因為延遲期權的價值為23.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