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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生

原江西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李南生,男,1947年10月出生於江西省寧都縣石上鎮角源村,中共黨員。

人物經歷


1968年8月

下放知識青年。

1969至1971年

任寧都縣黃陂公社報道員、革委會幹部。

1972年

任寧都縣革委會政治部辦事組幹部,

1973年

任寧都縣團委秘書。

1973至1975年

任寧都縣對坊公社革委會副主任,

1975至1980年

任寧都縣蔡江公社黨委書記,

1980至1984年

任寧都縣對坊公社黨委書記,

1984至1989年

任寧都縣縣委常委、黨組成員、副縣長,

1989至1992年

任南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1992至1994年

任中共信豐縣委書記,

1994至1996年

任中共贛州地委委員、中共信豐縣委書記,

1996至1999年

任中共贛州地委委員、贛州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9至2001年

任贛州市委常委、贛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1年

任中共贛州市委副書記。

2004年3月

任中共贛州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2006年

江西省政協第九屆委員、省政協提案委副主任。

2008年

起任江西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委員、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

辭職

1月30日上午,在江西省政協十屆二十二次常委會議辭去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