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泰
錢泰
1931年12月,任外交部國際司司長。 1932年5月,任司法行政部參事。 1938年8月,任國聯第十九屆代表。
錢泰(1886-1962)
字階平,浙江嘉善人。1906年丙午科優貢。畢業於法國巴黎大學,獲博士學位。曾任京師地方審判廳主簿。1915年任北京政府司法部秘書兼統計司司長。1916年任司法部參事。1921年5月,任外交部條約司司長,並一度代理外交部次長。1928年12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參事處參事。1931年12月,任外交部國際司司長。1932年5月,任司法行政部參事。1933年5月,任駐西班牙公使。1937年6月,任駐比利時大使;7月任國際聯合會第十八屆代表;10月任九國公約會議代表。1938年8月,任國聯第十九屆代表。1939年7月,任國聯第二十屆代表;9月任第八屆國際統一刑法會議代表。1941年10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1943年8月,任駐挪威大使。1944年6月,任駐北非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代表;11月任駐法國臨時政府大使。1947年2月,任簽署對義大利和約全權代表;4月任中國出席國際郵政會議代表團團長。1949年10月去職,1950年初定居美國。后遷居維也納。1962年逝世。年76歲。
著有《中國不平等條約之緣起及其廢除之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