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政府機關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為副廳級事業單位,由廣東省教育廳管理。承擔全省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內設9個副處級機構。

辦公地點:位於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主要職責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一)具體編製高等、中專學校招生考試的招生計劃、自學考試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 施;
(二)承擔高等、中專學校招生考試以及中學會考、中學其他統一考試的報名、命題、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
(三)承擔全省自學考試的報名、命題、考試、評卷、考籍的組織、管理工作;
(四)受委託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對港、澳、台、華僑學生聯合招生的計劃具體擬訂、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
(五)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等級考試等各類教育的水平性考試的命題、考試、評卷工作;
(六)承擔全省各類教育統一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工作;
(七)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考試統計工作;
(八)負責普通高考命題的組織管理和研究工作;
(九)承擔全省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中心工作協調、人事、文秘、保密、紀檢監察、宣傳、財務、後勤工作。承擔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
(二)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部
承擔普通、成人高等學校,研究生,專科升本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對港、澳、台、華僑學生聯合招生的計劃擬訂、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等工作。
(三)自學考試部
承擔全省自學考試的計劃擬訂、報名、考試、評卷、考籍、社會助學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等各類教育水平性考試的命題、考試、評卷的組織等工作。
(四)試卷印製監管部
承擔試卷印製監管工作。
(五)技術統計部
承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承擔教育考試統計工作。
(六)命題部
(七)高考研究部
(八)中等教育招生考試部
負責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社會考試部
負責我省社會考試或非學歷證書考試工作。

領導分工


王斌偉: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院長,省招生委員會副主任、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副主任,省招生辦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主任,主持考試院全面工作。
黃向群:省教育考試院巡視員,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分管院黨委辦公室、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分管紀檢監察、信訪、工青婦工作。
孔智軍: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副主任。分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處。
范韶彬: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省招生辦副主任,分管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處,統籌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兼任省教育考試院新聞發言人。
周旭: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省招生辦副主任,分管信息管理處,統籌“智慧考試院”建設工作。
許順興: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省招生辦副主任,分管院辦公室、命題處、惠州(命題及保密印刷)基地,聯繫廣東省教育考試服務中心、粵賽印務有限公司,協管“智慧考試院”建設工作。
關奕佳:省教育考試院副巡視員,院紀委副書記,分管社會考試處,協管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現任領導


院長:歐陽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