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

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

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49年4月,根據東北行政委員會決定,嫩江省與黑龍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任命於毅夫為省人民政府主席。5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成立。機關駐齊齊哈爾市。1950年3月,黑龍江省首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於毅夫、趙德尊、陳雷先後任主席。1954年8月,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建制的決定》的決定,松江省與黑龍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機關駐哈爾濱市。韓光任主席。1955年1月,黑龍江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按照憲法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改稱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韓光任省長。1956年5月,黑龍江省第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批准韓光辭去省長職務的請求,選舉歐陽欽為省長。1958年8月至9月、1964年9月,黑龍江省第二、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第二、第三屆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李范五任省長。“文化大革命”開始后,1967年1月,黑龍江省紅色造反者革命委員會成立,取代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法院、檢察院等一切權力機關。3月,根據中央指示,黑龍江省紅色造反者革命委員會改稱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潘復生、汪家道先後任主任。“文化大革命”結束后,黑龍江省政權領導機構仍為省革命委員會。劉光濤任主任。1977年12月,黑龍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的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楊易辰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