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所禁
五臟病變時對五味的禁忌
簡稱五禁。指五臟病變時對五味的禁忌。
《靈樞·五味》:“肝病禁辛,病禁咸,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蒔曰:“言五臟味五禁,皆五。”五臟病,故宜味令虛。《素·宣五篇》云:“辛,病食辛;咸血,血病食咸;苦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此強調“無令多食”,而非完全禁忌。張志聰曰:“五味所以養五臟之氣者也,病則氣虛,故無令多食,蓋少則補,多則反傷其氣。”故臨床用藥,需先辨五臟陰陽氣血盛衰來調配五味。
、指導遣葯
五味治療疾病、遣葯基礎論,五味調製禁區,即五味禁。五味五臟各偏,根據五乘侮論,五臟患病,必勝味,肝病例,肝病禁辛,肝屬木,辛屬,木,故肝病禁辛,慎辛葯防;酸筋,筋病食酸,酸屬木,筋肝,筋病,勝臟味,故酸葯防。
2、指導病時的飲食禁忌。
①正常情況下五味對所主臟腑有滋生作用,但是五味太過易傷五臟,特別是在疾病的情況下。比如酸味入肝補肝,有利於肝對筋的濡養,但是味過於酸,反能傷肝引起肝氣偏勝。要根據五臟所病而選擇五味禁忌,故肝病筋病患者當忌食酸味,其他類推。
②根據五行生剋確定忌口內容。臟腑之間存在生克承製的關係,在正常情況下,五臟間的抑制和約束是一種良性循環。在病理情況下可能會抑制太過,此時當忌口加劇五臟間病理相剋的飲食。因此《靈樞·五味》提出“五禁”。“肝病禁辛……肺病禁苦。”即服用辛味食物可助肺金,肺金太過可克伐肝木,故應當忌口,其他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