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

曾任包鋼集團焦化廠原廠長

杜建,曾任包鋼集團焦化廠廠長。

2018年8月,杜建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獲刑十三年。

人物履歷


曾任包鋼集團焦化廠廠長。

人物事件


開庭審理

2018年7月20日,包鋼集團焦化廠原廠長杜建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昆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昆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永峰依法出庭支持公訴,昆區人民法院院長段喜林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法檢“兩長”帶頭辦案、同庭審理案件,對推動當地司法辦案規範化起到示範引領作用。

公開宣判

2018年8月,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杜建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查明,杜建身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或承諾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巨額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判決認定被告人杜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0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0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