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
虛擬運營商
虛擬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一般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在租用基礎通信資源之後,根據自身主營業務優勢對通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最終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戶服務系統,向消費者提供通信服務。傳統電信運營商按一定的收益分配提成,把部分業務交給虛擬運營商去發展,在獲得收益的情況下緩解營銷成本壓力,同時節省出更多資源去發展自身核心業務。
虛擬運營商
傳統的電信運營企業為保持核心的市場競爭力,同時保持低成本、高效率的運營狀態,將重點集中於其最為擅長的核心網路的建設與維護,對於大量的增值業務和功能化業務則將轉售給更加專業的企業,合作開展業務運營。用戶對於業務的質量和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樣虛擬運營商就應運而生。
從商業的運作上看,虛擬運營商並不具有網路,但是通過網路的租賃和使用為客戶提供服務,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對於新業務的開發、運營、推廣、銷售等領域,這樣就可以為用戶提供更為專業的服務。
從中國的電信行業的發展來看,傳統電信運營業的發展還處於一個相對的增長時期,尤其是中國電信分拆、電信行業重新布局等新形勢,將使電信行業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放在網路的新建設上、業務的新運營上。因此,可以預測虛擬運營商在我國的發展還將依據行業的發展而定。短時間內並不會大規模的風行。
香港2001年發放移動虛擬網路運營商牌照時,首個獲得牌照的潤迅通信計劃也被賦予了推出無線電話卡服務的權力,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類似。
香港是對虛擬運營商條件最優惠的地區,但其當年也規定,3G運營商要出租30%的網路給虛擬運營商,但虛擬運營商不能建立自己的基礎電信網路,和大陸的情況有所不同。
虛擬網路運營商(MVNO)與移動網路運營商(MNO)相比較,具有如下特徵:
1、避免了大規模的資本沉澱,固定資產與總資產的規模也因此而大大降低,虛擬網路運營商的基礎設施投資要低得多,無須投資昂貴的無線電設施(如基站系統等)。
2、在正常情況下,虛擬網路運營商的邊際成本(Net Margins)要低於移動網路運營商,投資回報率有可能超過網路運營商。可見,移動虛擬網路運營商主要成本來自網路容量租賃費用,而後者又同最終用戶的數量密切相關。
3、因為需要向網路運營商支付高額的網路容量租賃費用,所以。虛擬網路運營商的變動成本要比網路運營商高得多,在運作的初期必須儘快大規模發展用戶。
4、移動虛擬網路運營商無須支付無線電設施的維護費用,降低了固定成本在整個營運中的份額,完全可以輕裝上陣。
市場的需要
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企業的成長與發展與市場需求是分不開的,虛擬運營商也是這樣。從通信業務產生以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用戶的需求還停留在簡單的基礎通信業務上,如通話和電報業務。隨著通信技術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信息服務成為可能,用戶的需求也因通信資費的降低和經濟水平的提高而日益增加,市場不再滿足於簡單的通信服務,通信企業應該進一步提供更豐富的個性化服務。
虛擬運營商是分工細化的產物,它們不必向用戶提供各種服務,也無需為普遍服務付出高昂的代價,這樣就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將服務定位於某一範圍內的細分市場。因而虛擬運營商對用戶的需求有更好的理解,能夠針對特定的用戶群採取不同的運營策略,充分滿足市場需求和發掘市場潛力,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和進步。
傳統運營商的需要
從某些方面講,虛擬運營商的出現分享了傳統運營商的一部分經營利益,但兩者更多的關係是合作的關係,正是虛擬運營商將傳統運營商從不利於它們開展競爭的市場困境中解放了出來。由於電信業的固定成本大於變動成本,只有實現規模運營,才能獲得效益,通信企業必須在業務推廣和業務營銷上下很大功夫。但是如此眾多種類的業務單純依靠電信運營商進行市場推廣,將大大降低服務的普及速度和質量,尋找一個適當的合作夥伴進行分工合作顯得非常必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企業都很難跨越一個行業的整個產業鏈。企業應專註於自己擅長的領域,將不擅長的部分交給合作夥伴。
通信產業整體發展的需要
通信服務從產生劍現在已經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階段,其產業結構一直處於不斷地調整之中。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通信服務一直致力於擴大市場,向大眾提供基本的通信服務。然而。電話用戶數目飽和使得靠新增用戶拉動的增長模式下的電信行業走向平靜。
為了避免與運營商產生直接的利益競爭,虛擬運營商結合全球虛擬運營商經驗,在自身的運營模式方面做出探索創新。根據電信服務價值鏈涉入程度,目前虛擬運營商的運營模式主要分為三種:Reseller、MVNE、Full MVNO。
Reseller模式
代理銷售商(Reseller)模式下的虛擬運營商可以採用自己的計費系統和用戶管理系統提供業務,也可以直接依賴傳統運營商為自己提供用戶計費管理,從而將自己的經營重心全部集中在客戶管理和市場營銷上,這種模式下的虛擬運營商的投入是最少的,更方便輕資產的運營,這種模式收入主要以與基礎運營商簽訂銷售協議的收入分成和傭金組成,適用於能夠利用自己現存的強大的分銷渠道銷售移動業務,但是對內容創新較小的虛擬運營商。
MVNE模式
移動虛擬網路提供商(MVNE)模式不僅擁有自己的計費系統和用戶管理系統,也可以擁有服務配置的能力,雖然部分業務受限於供應商提供的交換網路,但通過對移動基礎業務的深加工,重新打包業務后使其具有靈活的客戶關係管理能力,自由的業務定價和業務組合也能夠吸引特定細分市場的用戶,這種模式下的收入是除去批發成本的呼出收入,相比代理銷售商(Reseller)模式,具有更大的自由定價空間。
Full MVNO模式
完整的MVNO(Full MVNO)模式不僅擁有交換網路、服務平台、SIM卡、編號空間還有互聯互通權利,涉及到更多的基礎設施,憑藉自己與傳統的移動運營商所簽訂的網間互聯結算合同,可以取得一定的呼入收入,與傳統的移動運營商相比雖沒有無線網路,但仍然擁有自己的用戶和客戶品牌,這種模式下收入不光包含呼出部分,也包含除去成本的呼入收入。
在實際運用過程中,Full MVNO模式創新空間巨大,它完全控制自己的用戶、價格、服務水平、技術能力,意味著他可以實現更大範圍的業務創新,為顧客提供更加差異化的服務,例如靈活的付款對賬方式,貼心的售後跟蹤服務等,這些將導致虛擬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將集中於誰能提供更具特色的通信服務,把握住客戶的真實需求,將在挑剔的市場中脫穎而出。
在具體合作模式上,目前三家基礎運營商分別採用不同的虛擬運營商策略:
(1)中國電信的“套餐轉售模式”:要求合作的轉售商租用其計費系統,轉售已有的電信套餐,但允許轉售商虛擬運營商在電信套餐的基礎上疊加自身產品或服務。因此虛擬運營商在選擇套餐/產品上沒有自主權且缺乏基於租用的電信系統開發自身產品服務的能力。
(2)中國聯通的“資源池模式”:將語音、數據流量、簡訊等基礎服務批發給移動轉售商,轉售商再自行打包產品服務並銷售給最終用戶。在這種模式下,移動轉售商在業務套餐等方面擁有了一定的自主權,同時可結合自身特點開發增值服務,針對細分市場和特定用戶提供更多可選的差異化服務。
(3)中國移動的“互補性模式”:通過靈活的打包、模組、流量池等自費模式,重點選擇與其業務互補性明顯的合作夥伴,提供系統自建或租用等方式重點開展豐富的移動網際網路業務。在這種模式下,移動轉售商在套餐資費的選擇和組合上擁有更高的靈活性,同時結合已有的網際網路業務特性,可快速地開發更豐富、更精細化的定製化服務。
對於完整MVNO業務模式的虛擬運營商,3GPP中定義了如下2種網路架構:
(1)MOCN(Multi Operator Core Network,多運營商核心網)
(2)GWCN(Gate way Core Network,網關核心網)
在MOCN系統架構下多家運營商共享無線接入網(RAN,Radio Access Network),MVNO擁有自己的核心網(CN,Core Network)節點、業務平台和計費系統。
在GWCN系統架構下多家運營商不僅共享RAN,同時也共享訪問移動交換中心(VMSC,Visit Mobile Switching Center)和服務GPRS支持節點(SGSN,Serving GPRS Support Node)等核心網設備,而MVNO自建獨立的GMSC/GGSN等網關設備以及獨立的業務平台和計費系統。
對於這兩種網路架構而言,虛擬運營商都可以利用基礎運營商覆蓋全國的無線接入網資源來快速地解決網路接入、覆蓋以及漫遊切換等難題,實現跨區域的大範圍運營,從而極大地降低了大規模的基站建設和維護成本,實現了靈活的輕資產運營。
傳統運營商長期在通信行業內佔據壟斷的地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競爭能力。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目前國內的網路運營商還堅持著全業務運營的做法,不僅在基礎業務中進行全面的競爭,在增值業務市場內也發揮著領軍的作用。從長遠來看,這種競爭格局不利於增值業務的快速發展,傳統運營商將逐漸退縮至網路維護和建設領域中,但在目前,傳統運營商在增值業務的運作上還具有專業的優勢和權威的競爭能力,虛擬運營商的出現還不能完全替代傳統運營商的這一部分職能,所以,傳統運營商在增值業務領域內參與經營和競爭還是非常合理的。
這樣,對於虛擬運營商而言,它與傳統運營商之間的關係就進入了既合作又競爭的狀態:既與網路運營商合作,租用網路資源並提供相應補償,又參與其業務領域內的競爭,分享一部分利潤。從某些角度來看,純粹競爭對於虛擬運營商來講是非常不利的,傳統運營商的規模,資源,管理和運作經驗都不是虛擬運營商所能比擬的,因而虛擬運營商與傳統運營商之間的關係主要體現為合作關係。主要體現在:在開展業務時盡量不宜開展與傳統運營商同質的業務,而是專註於市場細分工作,將業務定位於它們所忽略的有前途的市場;即便是在相似的業務中,虛擬運營商也應當有所選擇、有所區別,主要應從事一些更高附加值的服務,或者依託自身的優勢開展更加個性化、多樣化的業務;另外,傳統運營商本身對虛擬運營商也有技術和運作上的需求,虛擬運營商應當積極地參與進來,與之進行良好地合作,共同把市場做大,同時吸收管理和運作知識,在其中扮演越來越重要角色。
1、中國移動通信業發展迅速,投資於移動通信產業可以獲得理想回報。
2、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移動通信還具有很大發展潛力,中國目前移動網路運營商只有三家,若能夠建立合理的MVNO管制制度,就必將對中國移動通信業產生促進作用。
3、移動網路運營商需要在移動通信網路接入系統與傳輸系統投人巨額資金,規模經濟要求程度極高,而MVNO僅需部分移動網路的核心層設施,市場進人“門檻”顯然要比網路運營商低得多。
4、目前中國已經發放4G移動通信牌照,任何希望未來經營移動通信網路的企業,都可以將MVNO作為--種理想的過渡方案予以考慮。
5、在移動通信網路直接開放存在問題的情況下,允許民間資本進人MVNO,能夠帶來先進管理經驗、高超市場拓展與營銷技能、優異的新業務開發乃至細微而深化的客戶服務等。
如何處理協調與運營商的關係
目前,我國的電信行業正處於一個艱難的轉型期,傳統通信業務趨於飽和,依靠用戶紅利的增長帶來的利潤增長日趨減緩,而用戶對於信息化服務的要求日益提高,傳統的三大運營商之間本身就存在著激烈的競爭,也開始做出由粗放的用戶規模增長競爭向精細化用戶價值提升的轉變嘗試,在這樣一個轉型的關鍵時期,開放移動轉售業務引入虛擬運營商,無疑更加刺激本就敏感的電信市場,對於傳統運營商而言,不願意虛擬運營商直接分流自身的用戶群,搶走自己手中的“蛋糕”。
而對於虛擬運營商而言,傳統運營商掌控著移動通信業務質量和移動通信業務的定價權,如果簡單地對移動通信業務批發買入,再倒手賣出賺取差價利潤,必將導致傳統電信運營商的抵制,也將會最終因為批零差價無法帶來足夠的毛利空間,陷入衰弱甚至消亡的窘境。所以虛擬運營商必須處理好與運營商的合作關係,共同開拓市場的同時,做好準確的發展定位,在精細化用戶體驗要求的電信市場中,找准企業定位,實現合作共贏。
如何將有限的資源準確投入到細分的市場
就目前取得虛擬運營商牌照的企業而言,其本身業務領域已完成戰略布局,準備著充足的資金和人手希望在電信業有所突破,然而大多數並沒有電信業的經驗,這個時候盲目的投入缺乏資源能力優勢的細分電信市場或業務領域,將很難取得較傳統運營商更好地業績,所帶來的結果是被市場淘汰白忙活一場。
如何面對現階段的監管環境
目前,我們雖然可以發現政府的監管部門在此次的轉售方案中,對於虛擬運營商的態度是支持的,然而暫時沒用明確量化的政策予以支持,大部分拿到虛擬運營商牌照的企業目前都還處於摸索階段,一方面沒有過往經驗,正在積極嘗試,另一方面也是在等待政府監管部門釋放出更強有力的支持信號,例如在香港就明確規定電信運營商網路資源的30%必須用於虛擬運營商的轉售業務,而在歐洲一些國家則對規定轉售業務的批零差價做了詳細的規定。
對於虛擬運營商而言,如果這個時候貿然行動,為了以最快的速度進入電信市場,建立客戶群,樹立品牌優勢,往往會通過壓低移動通信業務價格來吸引客戶,甚至可能引燃通信市場的價格大戰,觸動傳統運營商利益,擾亂電信行業而被監管部門緊急叫停。當然從政府監管角度來看,有個循序漸進過程,對於摸索移動轉售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虛擬運營商在現階段應該以更加創新性的心態,順應移動通信行業的監管環境和發展趨勢,從中找准企業定位,發掘與運營商合作共贏的機會,共同推進整個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
(1)批零倒掛。
“批零倒掛”是指基礎運營商給虛商和用戶的價格不同,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要高,這就導致了虛商在資費價格上並不佔優勢,甚至賠本賺吆喝。民企沒有任何核心網路資源,對基礎運營商也沒有市場議價能力。
(2)號碼資源匱乏。
業務開展前期,傳統運營商會根據虛擬運營商企業試點城市數量分配一定的號碼資源,數千萬的號碼資源分配給虛擬運營商之後,各家企業的號碼其實不多。而且,傳統運營商業也不是一次性下發所有號碼,而是根據城市數量按照每個城市1萬號碼資源的分配原則下發,虛商達到標準后可繼續申請。這就導致用戶發展迅速的企業號碼資源嚴重不足。
(3)服務質量、用戶體驗問題。
用戶走進地下室就“失聯”,用戶走出國門就“失聯”。網路覆蓋地區有限、漫遊費用過高以及客服問題等服務質量問題,制約著用戶體驗的提升。
(4)用戶吸引力不大。
產品差異化不足,價格無競爭力,大多數產品只是對資費模式進行局部“微創新”。只有少數幾家,能將自身的異業優勢予以融合併充分放大,如蝸牛移動淡化通信服務資費,在遊戲應用與內容上尋找收入增長點。
(5)用戶對虛商服務的信任度不高。
虛擬運營商的品牌知名度不夠,影響著消費者信任度。此外出現了170號段垃圾簡訊嚴重影響了消費者對虛擬運營商的信任。在工信部2015年第三季度電信服務質量報告顯示,虛商170號段垃圾簡訊佔33.1%。存在虛擬運營商違規銷售“黑卡”,在運營過程中違反實名制要求。
虛擬運營商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民營資本進入的八大領域。內地將扶持民營資本實質性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力爭在移動通信試點業務方面推出一批民間示範企業,增添電信市場競爭活力。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徵求意見稿)后,業內普遍認為,虛擬運營商設立已成必然,因為該文件規定,“基礎電信商應保障在試點期間至少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合作”;但其中也明確轉售業務商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且不能自建網路、無號碼資源,地位將類似於SP企業,這說明要依賴三大運營商才能生存。
為保證該試點實施,工信部的文件規定了強制措施:即要求“擁有移動網路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保障在試點期間至少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並開展合作”。也就是說,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必須在2年內與2家轉售企業合作。
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運營商在3G和4G網路布局水平不一,消費者如何知道自己買的號使用的是誰家的基礎網路呢?“170”號段的11位手機號前四位將用來區分基礎運營商,其中“1700”為電信,“1705”為移動,“1709”為聯通。
整體來看,虛擬運營商受制於三大基礎運營商,根據協議,不能打價格戰,因此並不能從根本上破除壟斷。但虛擬運營商們可以結合自己業務,在細分領域推出更“優惠”的服務。
中國聯通已率先啟動了面向移動轉售合作企業的撥打測試。
據悉,為保障移動轉售業務順利開展,中國聯通自主完成了整體業務設計與信息技術(IT)系統設計,打造了行業領先的移動轉售IT支撐平台。中國聯通採用“一點接入,統一服務”模式,轉售合作企業在不同地域提供服務時,不需要分省進行系統對接,大幅節約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基於中國聯通統一平台,轉售企業可根據需要進行產品整合、打包和二次開發,還可進行號碼資源申請、故障申報等網際網路化的自助服務。此外,中國聯通還向轉售合作企業提供了充值卡、現場寫卡等擴展服務,並建立了專業技術服務團隊,提供持續的IT技術支持。
中國聯通表示,對於移動轉售業務始終秉承積極合作、創新開放的態度。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正式頒發轉售業務許可證當日,中國聯通率先啟動了與轉售合作企業的IT對接,並率先打通行業內第一個170號碼。
中國聯通虛擬運營商轉售企業城市招標結果已出爐,14家虛擬運營商在全國主要城市進行“圈地”,蘇寧雲商旗下負責虛擬運營商業務的子公司蘇寧互聯以中標總量61個城市,成為國內覆蓋範圍最廣的虛擬運營商。
中國聯通對虛擬運營商採用競標方式。在已確定的19個城市的基礎上,蘇寧互聯此次再中標42個城市,中標總量達61個城市,在全國28省(除青、藏、甘)都設了業務機構。蘇寧互聯相關負責人表示,蘇寧互聯定位為網際網路化的虛擬運營商,致力於打造移動互聯生態圈。
2018年4月28日,工信部發文,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由試點轉為正式商用。符合條件的民營、國有和外資企業,均可申請經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就是俗稱的虛擬運營商業務。
據了解,作為中國通信行業開發的產物這類的提供語音服務的網際網路公司和除通訊商的國企都有可能領取到虛擬運營商的牌照,作為當前最合適成為虛擬運營商的各大有產品提供語音通訊功能的網際網路公司,他們一旦成為虛擬運營商,將可以和三大運營商展開更親密的合作,強強聯手推動4G網路的發展。
在未來的4G網路時代里,如果通訊商繼續採用高額流量費用通過壟斷的形式謀取大量的利益,4G網路的發展將會變得和3G網路一般要死不活。由於微信、陌陌、連我等社交通訊工具和網路電話的流行,運營商的簡訊、通話收益已經在逐年減少,強制要求對這些應用收費的方式是難以獲得大眾支持,因此頻頻傳出運營商與騰訊為首的這些有可能成為虛擬運營商的一些流量糾紛其實不過是運營商和這些虛擬運營商在利益分配上還沒有達到共識。
通訊商與虛擬運營商合作推出特定的流量包是必然的。在急速湧入大量IT從業人員的移動網際網路領域,通訊商利益遇威脅,網際網路公司難以在盈利模式上做出更多可行的突破。在4G網路的發展,如果虛擬運營商和通訊商的合作關係在當前以熱點wifi、3G網路為主的無線網路環境中可以保持穩定的話,4G網路和虛擬運營商將有可能重現SP時代的繁榮。
虛擬運徠營商有啥用?
簡單來說,消費者可以從虛擬運營商處得到更加多樣的服務,同時也有望獲得更多“免費”的服務。
為了競爭,虛擬運營商完全可能推出免費產品,然後通過其他服務盈利,就如同網際網路企業在網際網路上的玩法一樣。
以阿里巴巴為例,成為虛擬運營商后,可以讓使用其手機號段的用戶玩“來往”,流量完全免費。
中國虛擬運營商產業聯盟秘書長認為,虛擬運營商能更專註於企業級市場和細分市場,“舉例來說,專註手機遊戲的蘇州蝸牛,可以讓它的用戶玩自己的手機遊戲免流量,以獲取更多的用戶數,然後通過廣告等其他業務創收貼補免費的流量成本。這種‘遊戲+手機+流量’的經營方式就是對傳統收費模式的顛覆。而且,網際網路企業也為電信市場注入了一股新鮮的活力。”
鄒學勇認為,這最終會帶來通訊行業的新一輪變革,也意味著電信行業的免費時代到來。
虛擬運營商
一方面是因為技術的複雜度提高、分類增加,導致業務種類繁多,網路維護日益重要,這使得電信運營商把大部分的力量放在業務開發、技術維護、網路運營支撐等工作上;另一方面是因為:電信運營商之間的激烈競爭將迫使運營商把自身的主要精力放在創新上。
現今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已經不單是運營商之間的事,而是各自以運營商為中心的產業價值鏈之間的競爭。價值鏈是由運營商、設備供應商、虛擬運營商(服務供應商)等組成的,運營商已經日益需要和設備供應商共同創新(包括新技術、新業務),來提升自身所形成的價值鏈的競爭力,而創新的工作是最耗費各種資源的。我們可以預見,在未來的競爭中,運營商將脫離費力而繁瑣的市場開發工作,而全力投入業務創新和網路更新/維護工作中,以此取得相對競爭優勢,提升自身的整體競爭力。
此前曾經有消息傳出2013年6月虛擬運營商將有可能會發一批虛擬運營牌照,獲牌照的企業可通過網際網路或者租用運營商網路的方式,經營基本電信業務,甚至有傳聞政府在研究向騰訊這樣企業發放首批電信虛擬運營商牌照。
業內人士表示虛擬運營是當代通信創業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虛擬運營商不同於增值服務商的最大區別是,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擁有自己的計費系統、客服號、營銷和管理體系。
虛擬運營商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網站公布《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徵求意見稿稱,決定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這被視作“電信重點領域向民資開放的開始”。廣東電信一位負責人說,2013年電信市場的重大政策之一便是虛擬運營商的獲准進入,將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據了解,已有數十家公司表態正在爭取“虛擬運營商”牌照。記者統計了一下,這裡面共分三大類公司:一是與傳統運營商聯繫緊密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控股;二是大型傳統零售商如蘇寧雲商、國美電器等;三是二六三等部分IT網際網路企業。在A股市場,明確表示申請移動轉售牌照的已有二六三、朗瑪信息、天音控股、國脈科技、用友科技等十多家公司。
不過,對於虛擬運營商來說,其最大難題卻是如何處理好與基礎電信運營商的關係。由於虛擬運營商需要租用三大運營商的網路管道資源,價格或許將受其牽制,而在零售業務上,虛擬運營商與電信運營商又屬於競爭關係。“前者隨時可能被後者卡住脖子,”有企業內部人士說。
業內人士預計虛擬運營商將進一步分食傳統電信運營商的地盤。在公開表態中,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對虛擬運營商的出現也表示有一定壓力,但認為該模式能否成功還有待觀察。中移動董事長奚國華則明確表示,電信行業出現過多運營商並非好事,無限制發牌照等於重複建設,對社會不利。
國家工信部於2013年12月26日下午發放首批虛擬運營商牌照,首批獲得牌照的企業確定為11家。
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的批文的11家試點企業將可以租用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路為用戶提供基於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務。其中包括將簡訊、話音、流量等重新組合為更靈活的套餐,銷售給用戶;移動虛擬運營商可擁有企業專利標誌(如手機屏幕上顯示移動虛擬運營商的品牌)、發售SIM卡(全國通用號碼)等。同時,虛擬運營商擁有制定業務零售價格的權力;可開發內部平台,發展增值服務,如語音郵件、簡訊業務等。
首批獲得牌照的民營企業中暫無中國移動的合作夥伴,對此,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各企業工作進度不同,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分別於10月底和11月初與16家、14家民營企業達成合作意向並簽署商業合同。中國移動確定了合作夥伴,已進入合同簽署階段。工信部暫未收到與中國移動合作的民營企業提出的試點申請。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理論上,獲得虛擬運營牌照的企業即可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但轉售企業可能在業務開展前還需做些準備工作,如完善計費、客服系統等。因此,上述首批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的11家企業將在2014年年初面向市場放號,為用戶提供移動通信服務。
業內人士指出,虛擬運營商將能夠督促基礎電信運營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擴大行業規模,並向細分的消費者提供更加個性化的服務,用信息消費拉動內需增長。對於虛擬運營商自身來說,可以通過基礎電信服務業務帶動其周邊業務的發展;對於三大運營商來說,虛擬運營商能夠降低其獲取用戶的成本;而對於手機製造商,也可以通過虛擬運營商來獲得新的銷售渠道和營銷模式;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虛擬運營商的加入將讓消費者的選擇面擴大,如果覺得某個電信運營商的資費比較貴,那麼就可以選擇價格較為便宜的虛擬運營商。
工信部2013年12月26日正式向11家企業發放虛擬運營商牌照。通過虛擬運營商,消費者將能夠獲得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運營商以外的電信服務。虛擬運營商牌照的發放,也標誌著民營資本進入電信邁出了關鍵性一步。虛擬運營商,是指從傳統運營商處購買通信服務后,重新包裝品牌,增加服務,再銷售給用戶的企業,他們沒有自己的網路設施。2013年12月26日,包括京東、迪信通等在內的11家企業成為首批虛擬運營商。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院長曹淑敏介紹,虛擬運營商的註冊資本金只要求1000萬,比基礎運營商的門檻低得多,但在2015年前,將至少給市場增加5000萬新增用戶。對於傳統運營商,虛擬運營商既是競爭,又是合作。
“170”號段為虛擬運營商專屬號段,“170”號段的11位手機號前四位來區分基礎運營商,其中“1700”中國電信的轉售號碼標識,“1705”為中國移動,“1709”為中國聯通。而且虛擬運營商的客服也從10020到10039延續了基礎運營商的號碼規律。
隨著2014年4月份的臨近,虛擬運營商的消息越來越多。據飛象網了解,蘇寧互聯的170手機號碼卡已經面世,可以說是首張虛擬運營商手機SIM卡面世。
“蘇寧互聯170手機號碼卡面世,讓我激動不已,這是虛擬運營商大時代,也是中國混合制經濟在通信業落地的開始,170手機號碼正式對所有手機用戶開放的預告片,讓我們共同期待170手機號碼的業務和服務。”虛擬運營商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表示,“170手機號碼服務從‘語音和簡訊能力融合’到‘流量經營滲透’,虛擬運營商將推出流量寶、國際卡、私人定製等多元化服務,讓170手機用戶享受到樂趣。”
對於虛擬運營商170手機號碼SIM卡,170手機號碼SIM卡面上印刷二維碼標示,讓170手機用戶了解虛擬運營商。將170手機號碼SIM卡面上印刷出虛擬運營商的單位名稱和客服號碼,便於售後服務。虛擬運營商可以選擇製作個性化170手機號碼SIM卡。
國美旗下虛擬運營商品牌極信通信10月底獲得工信部批複,與中國移動合作在全國35個城市正式開展移動轉售業務,包括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國美極信通信的移動1705號將開放支持4G網路。“預計是在12月中下旬,極信通信開放1705號碼的預約及正式受理,也即意味著極信通信開始正式向公眾推出4G業務。具體的4G資費套餐及業務形式,我們還在緊張測算中,”國美移動轉售業務市場渠道中心廣宣部經理徐秀娟對《IT時報》記者表示。
另一家虛擬運營商分享通信則表示,在10月30日撥通了首個1705號段的行動電話,併發布高速上網的4G版本“分享SIM卡”。分享通信執行總裁康志斌對《IT時報》記者表示,“分享通信從8月份即開始與中國移動進行系統對接,到目前為止已完成技術測試,並為確保用戶體驗進行了多省市的測試,在本次實際撥打中,通話語音質量清晰穩定。”但是對於4G業務的資費及放號數量,分享通信方面並未給出明確答案。
目前來看,在三家基礎運營商中,中國移動在向虛擬運營商開放4G網路上走在了前頭。原因其實不複雜,“這是中國移動從去年底開始將資源向4G集中的必然結果。”業內獨立分析師付亮表示。反觀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還處在40個城市LTE混合組網試驗的階段,4G業務並沒有真正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還不具備向虛擬運營商們開放4G業務的條件。據悉,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已對虛擬運營商表態,承諾在具備完全的4G能力后,即正式獲得FDD牌照后,向虛擬運營商開放4G。
實際上在2014年6月,中國移動就已經明確表態,會向虛擬運營商開放4G網路的轉售業務。“4G合作開始,對提升中國移動競爭優勢的作用幾乎可以忽略,但有可能改變與中國移動合作的虛商所發展用戶落後於聯通電信的局面。”付亮認為。
渠道派
這裡大牌雲集,有蘇寧、國美、迪信通、天音、樂語、話機世界、愛施德等。他們在通信圈混跡多年,與運營商有著深厚的合作關係以及豐富的群眾基礎,其現有的業務資源與虛擬運營商的要求也最為匹配,做虛商可謂近水樓台。他們動作最快,其中樂語打響了第一槍。
網際網路幫
以360、百度為首。這兩家公司還沒有獲得牌照,不過都與運營商達成協議,在網際網路思維盛行的當下,他們的揮戈殺入無疑將競爭推向白熱化。“殺手”360善打免費牌,業界已見證它在殺毒市場的所向披靡,這一次殺入移動轉售領域絕對是來者不善。
電商派
以阿里巴巴、京東為代表。分析指出,意在獲取移動平台入口,完善O2O生態。
終端派
如小米、聯想、富士康、海爾、海信等。他們在中國電信牽手的第三批名單中。這些智能終端廠商正圖謀轉型,從單純提供硬體向軟硬一體看齊。
金融派
以平安保險、民生銀行、中期集團為代表。其中,平安、民生的參與令業界吃驚。分析認為,其意在移動支付和移動金融,如何提供便利的基於移動設備的支付和金融服務是它們的著眼點。
行業派
指那些為特定行業用戶服務的公司,如北京華翔聯信、分享通信、中麥通信、三五互聯、長江時代等,即將獲牌的鳳凰資產、星美、海航也可歸入此派。
CP/SP派
以北緯通信、遠特通信、朗瑪信息為代表。他們出身於電信增值業務,活躍在以手機為窗口的移動網際網路江湖,與運營商關係密切。做手機遊戲的蝸牛移動也可歸入此派,該公司出手迅猛,上周末還召開了第一屆合作者大會,聯合眾多內容商吹響了全面進軍的號角。
2014年6月3日阿里通信正式公布了170號段資費方案:階梯計價,上網、語音、簡訊均折算為流量計費,並祭出最低0.125元/M的價格戰招數。不過,這一新模式是否行得通仍需市場檢驗。
阿里通信170號段的具體資費方案是:無服務費、無月租、無來電顯示費、無漫遊費,全國免費接聽。簡訊、通話均折算為流量計費,其中1分鐘通話=0.75MB流量,1條簡訊=0.5MB流量。
用戶入網首月,可以0元起步,按照1元加油包自動疊加收費:0-37元間,每使用5M流量計費1元;37-77元間,每6M計費1元;77-127元間,每7M計費1元;127元以上,每8M計費1元。賬單不足1元將抹掉零頭。
因為對這個轉售企業來講,它要依託運營商的這種基礎網路來開展業務,第二點對基礎運營商來講,是進一步利用運營商已經建的一個龐大的一個網路充分的利用它這個網路資源,而且還能擴大他的運營基礎,對他來也是有好處的。”
為了確保虛擬運營商的發展空間,基礎運營商的業務轉售價格已有明文規定,即轉售價格不應該高於當地同類業務的最優惠的價格。作為首批虛擬運營商的天音通信,副總經理易江南表示,要通過向用戶提供差異化的服務盈利,而不是大打價格戰:
我們希望在語音上不要打折,但是在流量上和移動網際網路的業務相捆綁,語音的降價就是價格戰的行為,流量捆綁是營銷創新。
介紹,用於虛擬運營商的號碼號段已經選定為170開頭,中國電信號碼段是1700,中國聯通是1709,中國移動是1705。未來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還可能擴展。同時,工信部對參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的企業數量沒有限制。試點受理申請截至2014年7月,只要經過審核、符合要求的企業都可以獲得試點資格。
政府專門拿出一個號碼資源,分給不同的運營商,是保障他有足夠的資源,號碼的資源給他跟他合作的轉售企業來發展。
19家虛擬運營商大致可以劃分為線上渠道類、手機分銷類、遊戲類、行業應用類四大類型,在每家虛擬運營商的背後,都有著自己一直擅長的主要業務,例如京東、阿里一直致力於電商行業,北緯通信、蝸牛主營遊戲業務,蘇寧、國美是連鎖家電賣場、迪信通、話機世界等一直經營著手機業務。“與自身主營業務進行結合,轉售業務才有可能收穫更大的效益。”付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