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豐

廈門市委原副書記

劉豐,北京市順義縣人,1965年畢業於北京工商大學(原北京商學院),原廈門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2000年11月,劉豐因受賄 45.6萬元和巨額財產人民幣74.8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人物簡介


在學生時代,他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後來他到廈門工作,從人事局一般幹部干起,一步一個腳印,擔任過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他是個厚道人,為人豪爽而缺少心機;所以,當廈門遠華案發時,他作為當時廈門市委的主要領導成員之一,當然也無法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