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豐,北京市順義縣人,1965年畢業於北京工商大學(原北京商學院),原廈門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2000年11月,劉豐因受賄 45.6萬元和巨額財產人民幣74.8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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