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交通局
臨澧縣交通局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置臨澧縣交通局(簡稱縣交通局)。縣交通局是主管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一、職能調整
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再直接管理交通企業。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交通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規範性;負責交通執法監督。
(二)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實施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收費公路、橋粱、渡口的行業管理;指導交通戰備工作。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維護、規費征稽;負責公路路政、運政管理;負責公路運輸、營運性客貨運站(場)、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公路運輸服務、汽車(含摩托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縣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港航監督、船舶檢驗、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指導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七)制訂地方性交通行業科技規劃和規範,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指導本系統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指導交通行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