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Channel,又稱“下航道”。確定兩國水上邊界的主要航道。在有關條約中,主航道的含義主要有以下幾種:(1)水流最深處航線。
(2)主要航道的中間航線。
(3)順流而下的主要航道的中心航線。
(4)航道本身。系通航水域中的一條水帶(zone),除條約或傳統習慣另有規定的,兩國的
國界線應沿主航道的中心線劃分。這一沿主航道中心線劃界的“主航道說”已被規定於許多劃分
界河的條約中,也常被用於劃分國家之間的海灣、
海峽、
河口灣和內海的水上國界線,也適用於劃分存在深水航道的界湖和閉海。沿岸國的船舶通常可在主航道上航行,但不得使用人為方法改變主航道的天然河道。主航道的河流由於自然原因緩慢變化,主航道及國界隨之變動。如河流因急劇變化而改道,除沿岸國另有協議的,界線仍是通過廢河床舊的主航道的中間。但也有學者主張,此時的國界線應該被認為是廢河床的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