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社
一個地方綜合性的主流媒體
徠《商洛日報》系中共商洛市委(原中共商洛地委)的機關報,是一張以全市各級黨政幹部、職工和城鄉群眾為主要讀者群的地方綜合性的主流媒體。
《商洛日報》大體上分為“文革”前和改革開放以後兩個階段。
全國地(市)、縣興起辦報熱潮。為了更好地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精神,加強對商洛地區各項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和教育全區人民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建設社會主義的新山區,中共商洛地委根據中共陝西省委1958年8月6日第390號批複,於1958年12月16日作出了關於創辦《商洛日報》的決議。商洛日報社成立后,於1959年2月正式對外辦公。
商洛日報社
1959年3月2日
《商洛日報》創刊出版,四開四版,暫出雙日刊。1959年10月交商縣郵局代辦發行。
1961年2月4日
中共商洛地委決定,撤銷商洛專區所在地的中共商縣縣委機關報《丹江日報》,同《商洛日報》合併。1962年1月,中共商洛地委決定將《商洛日報》更名為《商洛報》,仍為四開四版,周三刊。1964年9月8日,陝西省人民委員會報經國務院批准,將生僻難認的地名字中的“雒”字改為“洛”,時值原中共陝西省委書記處書記、中國書法家協會名譽主席舒同到商洛檢查指導工作,為《商洛日報》題寫了報頭,從1964年9月10日起遂將《商雒報》改為《商洛報》,一直沿用至今。《商洛日報》初創時發行量只有4000多份,后增至7000多份。
1967年1月19日
《商洛報》出版至1315期時,因“文革”衝擊,被迫停刊。從1967年1月24日至1970年5月30日,先後出版《紅色商洛報》13期、《紅色要聞》120期、《紅色電訊》287期,均為編髮新華社電訊稿,無本地新聞。這段時間的發行量只有2000多份。
1969年1月
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決定將商洛報社、地區電影公司、新華書店、商洛劇團合併為商洛專區毛澤東思想宣傳站。1970年5月30日,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決定撤銷商洛報社機構。
1986年-1989年
徠春風使商洛山區煥發出勃勃生機,廣大幹部群眾深感需要有一張地方黨報,把黨的富民政策、外地致富的經驗和各類信息及時傳遞給山區人民,把商洛革命老區發生的變化介紹出去,不少人寫信給地委領導,要求恢復《商洛報》。1986年3月20日,中共商洛地委宣傳部向地委報文請示,建議儘快復刊報紙。1987年8月26日,中共商洛地委宣傳部根據地委領導指示,向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申請復刊《商洛報》。1988年3月3日,陝西省新聞出版局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批複,同意《商洛報》復刊。同年7月29日,商洛地區編委會根據地委決定,同意恢復商洛報社,縣級事業單位,編製44人。1989年5月31日,陝西省新聞出版局正式發給報紙登記證,國內統一刊號為CN61—0045,是陝西省十個地市黨報中復刊最晚的一家。時任地委書記的周述武等領導對報紙復刊給予大力支持。地委委員、宣傳部長魚安治為復刊做了大量工作。
1989年7月29日
《商洛報》複試1號在報紙停刊20年後首次同讀者見面,共試刊兩期。1990年1月正式出版,四開四版,周二刊,由商洛地區郵電局代辦,面向全國公開發行,郵發代號為51—32。1993年1月改為周三刊,1997年1月增至周五刊,1998年1月更名為《商洛日報》。2001年1月起改為對開四版。2001年9月1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商洛地區,設立地級商洛市。同年11月23日,中共商洛地委根據中共陝西省委決定,以中共商洛市委名義正式對外辦公,《商洛日報》亦隨之改為中共商洛市委機關報。
《商洛日報》復刊之初,發行量只有8000份,以後逐年遞增,發展到33000份至35000份,最高時達36000份,全市平均每66人擁有一份,成為商洛市唯一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主流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