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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轉用
農地轉用
農地轉用是將農地改變用作住宅用地、工廠用地、公共用地等非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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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目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依法按程序逐級報批,先轉用后徵用,可同時報批。
參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農地轉用
含義
將農地改變用作住宅用地
特點
可同時報批
範圍
必須是在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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