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出頭嶺鎮黨委副書記張曉初、鎮水利站站長魯國東等人在污染防治工作中慵懶怠政、工作失察失職問題。2018年,天津市委督查組發現,薊州區出頭嶺鎮小稻地村1號坑塘內有廢舊沙發、廢舊車輛等生活垃圾漂浮物長期未清理,導致該坑塘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同時,坑塘西側和北側有大量廢舊菌棒等生產垃圾,對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張曉初作為該村包片領導,對坑塘環境沒有定期檢查和督促整改,監管職責缺失,對此問題負有領導責任。魯國東作為該村包村幹部、該坑塘環境衛生監督巡查具體負責人,日常巡查流於形式,失職失責,對此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8月,張曉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魯國東受到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