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費令

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卧等

2015年12月,北京朝陽法院針對188個執行案件,向269個未執行判決的單位及個人集中發送了“限制消費令”。

限制內容


“限制消費令”的具體消費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一等以上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