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發明

技術發明

技術發明是技術科學研究的發展和拓廣。技術發明是利用成熟的理論研究成果,使其變成產品的活動。如愛迪生在1883年發現了被灼熱的金屬表面有電子發射出來的熱電子發射現象,即所謂的“愛迪生效應”,但沒有想到它的應用。英國的弗萊明博士在多年研究“愛迪生效應”的基礎上,於1903年發明了二極體,製成了產品,獲得了專利。以後陸續出現的晶體管、集成電路等,也都是重大的技術發明。

特點


技術發明不同於科學發現,發明主要是創造出過去沒有的事物,發現主要是揭示未知事物的存在及其屬性。
技術發明是新穎的技術成果,不是單純仿製已有的器物或重複前人已提出的方案和措施。一項技術成果,如果在已有技術體系中能找到在原理、結構和功能上同一的東西,則不能叫做發明。
技術發明不僅要提供前所未有的東西,而且要提供比以往技術更為先進的東西,即在原理、結構特別是功能效益上優於現有技術。發明總是既有繼承又有創造,在一般情況下大都有先進性。
技術發明必須是有應用價值的創新,它有明確的目的性,有新穎的和先進的實用性。發明方案既要反映外部事物的屬性、結構和規律,又體現自身的需要。發明者創造出新產品、新工藝前,已在觀念中按功能要求預構所設計的對象,並在發明過程中不斷地按優化的功能目標來完善其方案。

區別


與實際生產技術的區別
技術發明又區別於實際生產和工程中的現實技術或現場技術。發明要有應用前景和可能應用的技術方案和措施,一項發明能否被應用於生產過程或工程活動,還取決於它是否能納入已有的技術系統或引起已有技術系統的革新,以及資金、設備、人力、材料、管理和市場諸方面的條件。有了發明,未必就一定有相應的產品或工藝,未必就能解決生產和工程中的實際問題。只有把發明轉化為產品研製、工藝試驗,轉化為技術革新、試生產、批量生產和推廣應用,才能成為現實技術。

分類


按創新程度不同,技術發明可以分為兩大類。
開創性技術發明
這種發明,其新技術方案所依據的基本原理與已有技術有質的不同,又稱基本技術發明。如蒸汽機技術的發明開創了熱能向機械能的轉化,在基本原理上區別於僅有機械能轉化的簡單機械。立足於電磁感應原理的電力技術的發明開創了電能與機械能的相互轉化。從利用鏈式核反應原理到利用核聚變反應原理,可取得開創性的核技術發明。近代和現代的開創性技術發明大都以科學原理的突破為條件,自覺地應用新的科學原理來解決技術問題。科學上的許多重大突破,將會導致技術上的開創性發明。
改進性技術發明
這種發明是在基本原理不變的情況下,對已有技術作程度不同的改變和補充,又稱改良性技術發明。如電燈中用鎢絲代替碳絲,用充氬代替真空,都是依據電熱發光的同一原理。高壓蒸汽機、汽輪機和多缸蒸汽機的發明,都是對蒸汽機技術的改進。改進性技術發明以開創性技術發明為基礎,開創性技術發明靠改進性技術發明得到完善和發展。改進性技術發明可能以新的科學發現為前提,但在很多情況下是靠長期的經驗積累和經驗摸索。沒有科學原理的根本性突破,也可能做出有重大價值的改進性技術發明。改進性技術發明與開創性技術發明的區分是相對的。
開創性技術發明往往導致技術系統的根本性變革,其意義重大。在技術發明中,數量最多的是改進型的。完善與基本技術有關的材料、結構、工藝和功能都會導致改進性技術發明。把一種基本技術移植、應用於多種對象,通常要求改變基本技術的某些環節,派生出另一些發明,這屬於應用改進型技術發明。把多種已有技術結合起來組成一個前所未有的系統,實現某種新的功能,往往也需要對已有技術作改進而產生一些發明,這屬於綜合改進型技術發明。對產品的形狀、構造乃至外觀設計上的創新和改進,有時也具有發明的性質。

意義


不斷地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不斷地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是人類的本質特徵。人類利用天然條件創造了勞動手段和工藝,並在發明器物的過程中意識到外部世界的性質和自身的力量。
發明是技術和生產活動的起點,有了打制石器、人工取火的發明和應用,才開始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社會生活的歷史。技術變革和技術進步,生產力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歷史的發展,都離不開發明創造。古代社會的進步依賴於石器的磨製、冶銅煉鐵、制陶曬磚和養蠶織絲等發明。18世紀的產業革命,發端於新的紡織機、蒸汽機的發明。電子計算機和一系列現代發明,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勞動方式、生活狀況和社會面貌。人類的文明史首先是一部發明創造史。
歷史上的發明家對自己創造性活動的社會意義往往是不清楚的。他們在改進已有的器物或工藝時大都從切身的需要出發,沒有也不可能充分認識到所作出的發明的重大價值和應用後果。而且,他們通常是以業餘的方式從事發明創造的。在近代特別是現代,人們日益明確地認識到發明的重要性,用懸賞的辦法徵求發明,用專利制度鼓勵和保護髮明,發明成為專門的職業。發明家有了自己的開發研製機構和交流成就的組織,發明創造規律性的研究受到重視,發明創造教育和發明方法的培訓得到普及。現代的技術發明在自覺性、質量和數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技術發明要利用自然知識和科學原理,並要依靠生產和工程上的技術革新才能發揮作用。與發明相比,科學研究對物質生產更有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但科學必須經過發明才能成為技術,技術必須有發明才能成為新的生產力,技術思想、技術方案是由知識過渡到實踐的中介,是科學轉化為生產力和工程應用過程中的關鍵環節。

發明與專利


為了推動發明及其應用,國家以法律形式把發明確認為專利。在一般意義上,人們在技術活動中作出的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的創造和改進都屬於發明;由國家和法律所認定的發明則與之不盡相同。專利法要求的發明有新穎性,僅指提出了尚未公開的或前所未見的技術方案,有時只要求在本國有這種新穎性,這與技術發展史上的前所未有是有區別的。專利法所說的發明的先進性是指新方案比原有技術有顯著進步,而不是細微的改進。新穎的外觀設計也受法律的保護,可取得專利,但通常不認定為發明。專利法在判別發明的實用性時,包含社會價值和國情的考慮,對於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於藥品、食品、核物質、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等方面的發明,一般不授予專利。

價值


技術發明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成果,專利把發明的商品屬性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使之成為不得無償佔有的財產,從而保護髮明者的利益。專利還要求發明者公開其創造成果以利於他人有償使用,並把實施發明創造作為專利權人的法律義務,以促進技術信息交流和發明的推廣應用。

發明的產生


每一個時代的技術發明都與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科學技術狀況密切相關,並且取決於發明者的素質、能力和思維方式。
滿足並符合社會需要是作出技術發明的基本條件。社會需求的增長提出新的技術目標。原有的技術手段同新的技術目標的矛盾,推動和激勵發明。在技術活動中,由於知識和經驗的積累、綜合,也會導致創新的技術構想和發明,新的技術成果又能引發出新的需求,並有助於新發明的推廣應用。
發明是創造性的腦力勞動,新的技術方案往往要經過多次、幾十次乃至幾百次的試驗,克服許多困難和挫折才得以形成。勇於獻身、堅忍不拔、刻苦鑽研和勤於實踐,是發明者的基本素質。
新的技術構思和技術方案的提出,以深刻理解已有技術的機制和洞察其癥結為前提,而深刻的理解和洞察力取決於充實的知識背景。隨著技術發明難度的增大,對知識的需求程度也愈高,不僅要有一般專業知識、跨專業知識,還要有雄厚的基礎科學理論知識和數學知識。
發明就是要標新立異乃至異想天開,把似乎不可能的事轉化為現實,而不拘泥於陳規。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發揮,在醞釀形成新設想的過程中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想象、猜測、直覺、靈感與創造密切相關。
一種技術目標可能以不同的技術手段達到。為實現某種功能要求的技術發明,往往也有幾種方案,每種方案又可能包括若干可供選擇的子方案。發明者既要有廣闊的視野,又要善於根據功能價值關係、資源環境等綜合因素,對多種技術方案作出比較、篩選和驗證。形成和確定新的技術方案,要以科學的思維方法為指導。技術發明的經驗總結,有助於科學技術方法論的完善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