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統計

藏品統計

用數字反映館藏文化財產的數量、質量並掌握藏品使用和變動情況的工作。

目錄

正文


藏品統計工作的作用有:①可以根據博物館的性質,有計劃地彌補藏品的空白,指導藏品的徵集工作。②藏品是博物館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統計藏品歷年增長數字,可以反映出博物館發展的概況,也是編寫博物館本身沿革和年鑒不可缺少的數字資料。③藏品使用情況統計還可以了解藏品利用率,以便有目的地運用藏品,更好地發揮博物館的作用。
藏品統計的依據是文物標本登記總帳和出入庫憑單等有關憑證。統計的時間可按月、按季度和年度,但至少每年要做一次全面統計,造表存檔並呈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以便掌握國有文化財產的情況。
藏品統計表主要分為 2種:一種是藏品數量增減表,欄目有:藏品類別、級別,上年總數,本年增加數,本年減少數,本年總數;一種是藏品流通使用統計表,欄目有:使用項目、藏品級別、藏品數量、使用次數、博物館的名稱和統計製表的截止時間等。統計表最後要有製表人和主管人或複核人的簽字、蓋章。藏品的計件辦法要先後一致,以保證統計數字的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