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男,漢族,江西橫峰人,出生於1899年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烈士,犧牲日期:1928年5月23日。1918年留學日本,1925年秋同黃道等發起成立“岑陽學會”,創辦《岑陽月刊》,1926年秋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冬,領導和組織篁村農民暴動,1928年5月16日被捕,5月23日清晨,在篁村村頭英勇就義。
1914年,考入
鄱陽中學。次年,考入南昌公立法政學校。1918年,畢業后留學日本,繼續攻讀法律。1922年9月,在全省法官考試中名列第三,取得法官資格。翌年,任
九江縣知事。1925年秋,回橫峰,參加了進步團體岑陽學會,創辦《岑陽月刊》。1926年秋,加入
中國共產黨,與黃道等人改造了國民黨橫峰當部,任監察委員。同年冬,在家鄉篁村成立
農民協會,任主席。1927年12月,參加弋橫起義,任第六路指揮。1928年3月底,在弋陽九區丁山,成立了篁村區團部,與敵人開展
武裝鬥爭。5月16日不幸被捕。23日,拒絕為國民黨軍帶路去抓方誌敏,說:“要槍斃就槍斃,要我帶路辦不到”。旋被殺害於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