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部門
工業部門
工業部門是按一定標誌歸類的同類工業企業的總和。工業部門的形成是社會分工發展的結果。第一批工業部門是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的,如紡織、釀造工業等。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深化,一方面由於原有工業部門生產規模的日益擴大,工業生產進一步專業化,一些新的工業部門從原有的工業部門中分離出來;另一方面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出現,並形成新的社會需要,從而又產生出新型的工業部門。
工業部門,是指由社會分工而分離出來的、專門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總和。這裡所謂同類產品,指產品經濟用途同類,或使用的原材料同類,或工藝過程性質同類。這是工業部門分類的基本標誌。如建材工業就是產品經濟用途同類的企業組成;冶金工業就是工藝過程性質同類的企業組成。
工業部門的形成是生產力發展、社會分工和科學技術進步的結果。由於工業生產進一步專業化,使原有工業部門進一步分離,並逐步形成一些新的工業部門,從而使工業部門結構也相應地發生某些新的變化,這些變化的總趨勢是工業部門越來越多,分工越來越細,工業部門結構也日趨複雜。如從機械製造業中分離出機床製造業、採礦機械製造業、汽車製造業等部門;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不斷出現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產品,從而形成一些新的工業部門,如合成纖維工業、核工業、航天工業,化工業等。
我國現行工業部門分類,有12個粗分類,44個工業部門,155個細分類。12個粗分類是:冶金、電力、煤炭及煉焦、石油、化學、機械、建材、森林、食品、紡織縫紉及皮革、造紙及文教用品、其他工業等。
劃分工業部門的主要依據是:①產品的主要用途相同;②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相同;③工藝過程的性質相同。當然,並不是在任何條件下,同類企業的綜合都構成獨立的工業部門,只有當某類產品從分散在許多部門、企業生產形成集中到專業化企業生產後,這些企業的綜合,才形成獨立的工業部門。
為了便於計劃和組織管理工業,可以把工業部門分為三個層次,即工業部門粗分類;工業部門;工業部門細分類。粗分類把整個工業分為冶金工業、電力工業、機械工業、食品工業、紡織工業等大部門。在每個大工業部門下又分為若干個工業部門,如機械工業分為農業機械製造工業、工業設備製造工業、交通設備製造工業、電子工業等。在每個工業部門下還可再進一步細分,如農業機械製造業可以分為拖拉機製造、排灌機械製造等。
為了便於研究和正確規定兩大部類的比例關係,把工業分為重工業和輕工業。重工業主要是生產生產資料的部門,輕工業主要是生產消費資料的部門。為了研究原料生產和對原料進行加工的各工業部門的發展速度與比例關係,工業部門還可以分為採掘工業和加工工業。
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