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性質

建築性質

根據建築的性質分為,建築的使用性質、建築的結構性質。其中建築的使用性質包括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和農業建築。

基本介紹


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可將建築物分為:
一、民用建築
名稱高層民用建築單、多層民用建築
一類二類
住宅建築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m,但不大於54m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住宅建築
公共建築(1)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除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之外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築(1)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
(2)24m以上每層面積大於1000m2的商店
(3)醫療建築、重要公共建築。(2)建築高度不大於24m的其他民用建築。
(4)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廳。
(5)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
二、工業建築:工業建築是指工業廠房、倉庫等。
三、農業建築:農業建築是指種子庫、拖拉機站、飼養牲畜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