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仲裁製度研究
協議仲裁製度研究
一、仲裁協議的含義 二、仲裁協議的法律特徵 三、仲裁協議的法律性質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10月1日)
平裝: 300頁
開本: 32開
ISBN: 7503666501
條形碼: 9787503666506
尺寸: 20.6 x 14.6 x 1.4 cm
重量: 358 g
楊秀清,女,1966年生,河北人。1987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法學系。1996年與1999年先後在中國政法大學獲得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與博士學位。1996年開始於中國政法大學任教。現為副教授,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研究所副所長。
本書的研究特點在於突破現有理論研究的思維模式,以仲裁製度的本質——協議仲裁為基點,將協議仲裁製度這樣一種有別於訴訟方式的爭議解決制度置於培植其發展的經濟:政治與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對其原理進行系統的理論分析與研究。
本書從協議仲裁製度的社會基礎即市民社會,以及協議仲裁製度的理念基礎即契約理論的系統研究入手。然後對協議仲裁製度的基石——仲裁協議。從其界定、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協議的界定及其解釋與補救、仲裁協議的效力等方面進行詳細的理論闡釋;最後對協議仲裁製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監督制度的現狀與完善進行理性的分析。
引言
第一章 協議仲裁製度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協議仲裁製度的社會基礎——市民社會
一、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
二、協議仲裁製度——市民社會的需要
第二節 協議仲裁製度的理念基礎——契約理論
一、契約理論與協議仲裁製度
二、協議仲裁製度中的契約因素
第二章 協議仲裁製度的實現基礎——仲裁協議的有效性
第一節 仲裁協議的有效性
一、仲裁協議的含義
二、仲裁協議的法律特徵
三、仲裁協議的法律性質
四、仲裁協議的有效性與可執行性
第二節 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一——當事人合法
一、當事人的締約能力
二、當事人的締約資格
第三節 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二——爭議事項的可仲裁性
一、爭議事項可仲裁性的含義及法律意義
二、爭議事項可仲裁性的確立
三、爭議事項可仲裁性的理論及發展趨勢
第四節 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三——形式合法
一、仲裁協議形式的一般要求
二、仲裁協議書面形式的確立過程
三、我國仲裁協議的書面形式
第五節 仲裁協議的有效要件之四——內容合法
一、仲裁協議內容合法的界定
二、公共秩序的含義
三、公共秩序理論的發展趨勢
四、我國對仲裁協議內容合法的要求
第三章 協議仲裁製度的實現障礙——瑕疵仲裁協議
第一節 瑕疵仲裁協議的概述
一、瑕疵仲裁協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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