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賬員

向會計核算中心會計報賬的人員

報賬員是指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授權支付)的行政、事業單位把相關收支的原始票據向會計核算中心會計報賬的人員。

工作要求


初審

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直接關係到會計信息的質量,各核算單位報賬員在受理本單位各項經費支出結報時,應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與本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初審。

正確性和完整性

報賬員受理的原始憑證應須具備相應的要素,即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要求其予以更正、補充。各單位報送的原始憑證各要素必須齊全,不得以虛假的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到核算中心套取現金。

審核發票

報賬員應先在本單位認真審核發票,匯總所報送發票的總金額,做到心中有數,報賬時與中心前台會計核對,如有誤差應當面查找。日常工作中應逐筆、序時記錄現金日記賬,月末與中心管理會計核對銀行存款餘額。賬面無錢時應即向領導彙報,做到超支不報賬。

財務知識

報賬員要向單位領導和有關經辦人員宣傳有關財務知識。如結算點(1000元)以上必須轉賬,減少現金的流入流出量,保障資金的安全。並保證所有收入繳存財政專戶,所有支出通過核算中心支付。

工作規程


一、報賬員預審原始憑證報賬員受理本單位業務經辦人的收入、支出票據時,須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預審:⑴、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支出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⑵、檢查經辦人、審批人的簽字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本單位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二、報賬員整理原始憑證報賬員對預審合格的原始憑證,進行整理,並按一般預算收入、支出科目進行歸類,核實票據的張數、金額,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責令經辦人補辦。
三、報賬員填制報賬單整理好的原始憑證按教育支付中心規定的格式填制報賬單。按項目要求填寫齊全,認真核對所附原始票據張數、金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報賬員在相應位置簽字並加蓋公章。

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理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收入(捐贈收入、勤工儉學收入等)、代收款項(學校收取的作業本費等)的上繳業務,辦理日常經費支出(包括專項經費)的報銷業務,同時完成財務部門安排的各項報表工作。
二、負責領取、保管、使用好本單位的備用金,備用金只供學校的零星業務開支,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報賬以補足備用金,報賬員要對備用金實行嚴格管理,對備用金的安全負責,不用時可存放在銀行卡(折)中,報賬員不得將備用金轉存、挪用及私借。
三、負責從教育支付中心將本單位的有關財務工作信息(如預決算、月報表及相關數據統計等)及時提供給單位負責人,以便於掌握單位財務收支情況。
四、負責提供本單位人員工資變化情況。登記收支流水賬。使學校能隨時掌握本校收支余情況,有利於學校對下一階段經費的使用做出合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