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投資
專業術語
基礎設施投資,專業術語,拼音為jī chǔ shè shī tóu zī,指能夠為企業提供作為中間投入用於生產的基本需求,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所需要的基本消費服務,能夠為社區提供用於改善不利的外部環境的服務等基本設施建設的投資。
基礎設施是指為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是用於保證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公共服務系統。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所謂“乘數效應”,即能帶來幾倍於投資額的社會總需求和國民收入。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礎設施是否完善,是其經濟是否可以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
羅斯福新政: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為了應對空前的經濟大蕭條,美國總統羅斯福推行了著名的“羅斯福新政”,其中很重要的一項政策就是政府主導的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這些基建項目,不僅提高了就業,增加了民眾收入,還為後期美國經濟的大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當前,為了應對由於全球性金融危機及國內諸多因素造成的經濟下滑的巨大風險,中國政府推出“四萬億”投資的經濟刺激計劃,“四萬億”經濟刺激預計每年拉動經濟增長約1個百分點,其中近一半資金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和城鄉電網建設,這不僅可以使中國加快擺脫全球金融危機所帶來的負面作用,還可以擴大內需,刺激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消費的增長。配合中央政府的計劃,全國各省市政府紛紛以基礎建設項目為重點,以投資拉動經濟增長,2008年全社會總投資將超過16萬億元。
2015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全年基礎設施投資101271億元,增長17.2%,占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551590億元的比重為18.4%
2016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全年基礎設施投資118878億元,增長17.4%,占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596501億元的比重為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