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遵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徠二)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文件。內設機構秘書一科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的服務工作;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交辦、督辦、查辦,草擬縣長、常務副縣長重要講話稿;牽頭辦理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資料準備、會務協調等工作;牽頭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主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相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宣傳、服務等工作;牽頭撰寫《政府工作報告》。秘書二科負責有關副縣長的服務工作;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負責有關副縣長分管工作的交辦、督辦、查辦,草擬有關副縣長重要講話稿;協助辦理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資料準備、會務協調等工作;協助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有關副縣長主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相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宣傳、服務等工作;牽頭編寫《政務紀要》。

主要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的綜合性辦事性機構。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參與政務,處理事務,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為基層服務。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檢查、督促各鎮(鄉)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的各項政策、法規、規章及工作部署,根據縣政府領導要求和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參與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徠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文件。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四)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負責人大代表有關政府工作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有關政府工作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內設機構


秘書一科
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的服務工作;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交辦、督辦、查辦,草擬縣長、常務副縣長重要講話稿;牽頭辦理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資料準備、會務協調等工作;牽頭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縣長、常務副縣長主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相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宣傳、服務等工作;牽頭撰寫《政府工作報告》。
秘書二科
負責有關副縣長的服務工作;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負責有關副縣長分管工作的交辦、督辦、查辦,草擬有關副縣長重要講話稿;協助辦理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資料準備、會務協調等工作;協助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有關副縣長主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相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宣傳、服務等工作;牽頭編寫《政務紀要》。
綜合一科
承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接待工作;負責領導用車和值班安排;負責公文收發、分辦、傳遞、文印、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傳輸系統;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配發工作;負責印鑒管理使用和機要通信工作,繳發各鎮(鄉)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印章;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下屬單位機構編製和人事勞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