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學

森林培育學

《森林培育學》是研究森林培育的理論和技術的學科。

簡介


《森林培育學》是林學的主要二級學科。森林培育是指從林木種子、苗木、造林到林木成林、成熟的整個培育過程,按既定培育目標,遵照自然規律所進行的綜合培育活動。具有理論性、實踐性和區域性都很強的特點。
《森林培育學》原來稱為《造林學》。“造林學”這個詞是從日文借用過來的,而日文的造林學又是從德文“waldbau”直譯過來的(德文wald為森林,bau為建造的意思)。“造林”這個詞雖然在中國沿用很久,但很多學者認為其詞義不很貼切。因為“造”字在中文是從無到有的“製作”或“建造”的意思,這樣就容易把造林理解為純粹的人為過程,從而疏漏了依靠自然力來培育森林的內容。這是與“waldbau”的本意不符的,也是與國際上現在通用的英文名詞“silviculture”的概念不符的。英文詞“silva”意為森林,“culture”則有栽培或培育的意思。過去由於受前蘇聯造林學體系的影響,把人工林和天然林培育劃分開來,把人工林局限在人工鬱閉前的培育活動,把天然林培育划規《森林經營學》,並包括了《森林學》的部分內容。1977年在昆明召開的全國林業教學會議上,多數造林學者俞發感到“造林學”這個詞的不貼切與內涵的不穩定攪在一起,建議在《造林名詞》修改工作中,與國際通用名詞接軌,把與英文“silviculture”相對應的名詞定為《森林培育學》。在90年代指定學科分類方案中,把“森林培育學”正式替代“造林學”作為林學的二級學科。

內容


“森林培育學”是涉及森林培育全過程的理論和實踐的學科。它的內容必然包括基本理論問題如森林立地和樹種選擇、森林培育與培育、森林生長發育及其調控等理論體系,也包括培育過程中各個生產工序的技術問題,如林木種子生產和經營、苗木培育、森林營造、森林培育幾改造、森林主伐更新等實踐技術。“森林培育學”是一門生產應用學科,它的發展必然是與森林培育事業的發展緊密相關的。
森林培育是把以樹木為主體的森林群落作為生產經營對象,它的活動必須在生物群落與其生態環境相協調統一的基礎上來進行。因此對林木為主的森林群落的本質和系統的認識以及對生態環境的本質和系統的認識就是森林培育必需的基礎知識,尤其是樹木學、林木遺傳育種、植物生理學、森林生態學等生命科學以及氣象學、土壤學等環境科學,是提供基礎理論知識的主要源泉。換句話說,學習“森林培育學”必須先學習有關的專業基礎課,為“森林培育學”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知識。
在生命科學、環境科學及其交叉形成的生態科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森林培育學,在本質上是一門栽培學科,與作物栽培學、果樹栽培學等處於同等地位。但與其他栽培學比較又有明顯的特點:種類多、綠量大、面積廣、培育時間長、培育目標多樣、內部結構複雜、與自然條件的依存度大等等。因此,森林培育措施要更多地依據自然規律、依靠自然力,要更多地考慮目標定向和經營集約程度。培育的對象可以是天然林,也可以是人工林或天然人工結合形成的森林。森林培育周期少則幾年,多則幾十年上百年一個很長的過程,因此,要有一個完整的技術體系,針對培育過程的不同階段,採取適合的技術措施。這些措施無外是通過遺傳調控、立地環境調控和林分結構調控這三個方面,各項培育措施必須優化組合,配套協調,形成技術體系。按照森林培育的順序過程,基本上可以劃分為種苗生產、森林營造、撫育管理和收穫利用四個階段。因此,長期以來,“森林培育學”在全國農林高等院校中,有的分成“種苗學”和“造林學”兩門課程,有的分成“種苗學”、“造林學”、“森林經營學”三門課程。儘管2001年出版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森林培育學”,但至今在部屬林業院校中也沒有統一。我校課程組充分考慮到長期沿用的教學模式,目前仍採用“種苗學”和“森林培育學”(森林營造與森林經營部分)。但實質上“種苗學”是“森林培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分開教學有利於加強林木種苗基礎工程,更好地發展森林培育。
“森林培育學”是林學專業的主幹專業課,水土保持專業的主要專業課。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是讓學生充分了解造林事業對國家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作用、國內外森林培育的先進經驗和發展趨勢,較好地掌握森林培育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理論,重點熟悉不同林種、樹種的培育技術,解決生產實踐的各種問題,提高森林培育的科技水平和森林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