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監察委員會
榆林市監察委員會
榆林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榆林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榆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7年12月19日,榆林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戴征社對市監察委員會新班子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切實發揮好監察職能作用,建設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忠誠乾淨擔當的監察委員會隊伍。
現任中共榆林市委常委、榆林市紀委書記、榆林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凱盈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榆林市監察委員會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榆林市監察委員會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西部網榆林訊 今天(12月19日)上午,榆林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代表會議,張凱盈當選榆林市監察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