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敏

河北省靈壽縣公安局紀委書記

劉志敏,河北省靈壽縣公安局紀委書記。

違紀通報


2015年5月,河北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靈壽縣公安局科員李俊發,為其女操辦婚宴,未按規定向縣公安局紀委報告並違規收受禮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局紀委書記劉志敏,履行責任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