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城管局

襄樊市城管局

襄樊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底,由原襄樊市建委和襄樊市市容委合併組建而成,為市政府的組成部門。

城管簡介


2003年,組建襄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襄樊市城市管理局合署辦公,經國務院法制辦批准,開始相對集中行使“7+1”行政處罰權。為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城管體制,2004年8月,市政府按照“以塊為主,重心下移,事權下放,強化督察”的原則,改革了城管體制,依託街道辦事處組建了17個城管執法中隊,將188名城管執法人員和310名協管人員全部分派到執法中隊,基本形成了市、區、街道、社區四位一體的城管執法模式。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授權,襄樊市城市管理局、襄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全襄樊市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2)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佔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近幾年來,始終按照“精細化管理、人性化執法、社會化參與”的思路,促進了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持續、和諧發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制度初步建立,執法職能全面履行,執法工作初見成效,長效管理機制開始運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城管新形象基本樹立。城市管理已由粗放式、突擊式、運動式向制度化、精細化、長效化轉變,受到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和外來客商的讚譽。城管工作真正做到了為魅力城市添彩,為歷史名城增輝,為經濟發展加分。

領導介紹


根據工作需要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實際,經研究,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如下:黨組書記、局長葉傳輝同志負責局黨組、局行政全面工作;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德志同志負責局路政管理工作,分管路政科;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魏鵬同志負責局行政執法工作,分管行政執法科;黨組成員、副局長沈隨智同志負責局法規和執法督察工作,分管法規與執法督察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大隊;黨組成員、副局長韓建平同志負責局市容和環衛工作,分管市容環衛管理辦公室、市環衛處和固體廢棄物管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智銘同志負責局紀檢監察和人事管理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監察室;黨組成員、工會主任林崇俊同志負責工、青、婦和離退休人員工作,分管工會、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辦公室、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機構職能


* 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電話 * 下屬機構及工作職責 * 市容環衛辦管理辦公室職責 * 關於市城市管理局職能調整的批複

局屬單位


城區分局:
高新區城市管理局
襄城區城市管理局
樊城區城市管理局 直屬機構:
督察大隊
下屬單位:
襄樊市固體廢棄物處理公司
襄樊市環衛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