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益
兒童權益
兒童權益(children’s rights and interests)是指兒童以合法身份享有的基本權利。由法律予以保障,不受侵犯。基本內容:(1)未成年人以被教養和保護為目的的親權;(2)未成年人無條件的被撫養權;(3)無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被監護權。馬克思、恩格斯從理論上充分闡述了童工問題。首次得到最廣泛承認的標誌是聯合國制定的《日內瓦宣言》。它強調保障兒童的發展,救濟需要扶助的兒童,保障兒童生活,使之免遭剝削,培養兒童具有人類之愛等觀念。1959 年,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宣言》。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