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環保局
霍邱縣環保局
霍邱縣環保局是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工作是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的貫徹落實等。
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定和計劃,參與制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
(二)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生態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五)編製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狀況統計公報。
(六)負責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的貫徹落實、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實施好第一審批權,控制新污染出現。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同時設計、施工、投產)等環境管理制度,協助有關部門關停國務院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
(八)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老污染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
(九)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建設管理煙塵控制區和雜訊達標區,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十)組織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制定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推廣環境保護最佳實用技術。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和跨世紀綠色工程計劃及環境保護項目的外資引進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人大、政協關於環境保護的議案和提案,處理污染糾紛,查處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十三)管理全縣環境監測工作。
(十四)規劃和組織指導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五)承擔縣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臧旭東:黨組書記、局長
李 博: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徐永生:黨組成員、副局長
賈成勁:黨組成員、管理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