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經濟合作局
朝陽市經濟合作局
朝陽市經濟合作局是朝陽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經濟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外事、僑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相關政策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制定全市招商引資活動計劃、目標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市招商項目庫,開展項目評估、代辦服務和相關諮詢服務;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相關統計、監督和績效考評工作。
(三)負責全市經濟開發區的宏觀管理、業務指導、工作協調和檢查監督;負責晉陞國家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的考核評價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市展會招商的有關政策、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展會招商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五)負責全市招商信息資源統一調配,收集和發布招商引資信息,整合信息資源,建立全市招商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六)健全完善招商引資聯動機制,統籌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協調我市招商網路、渠道(包括招商顧問和聯絡員)工作;負責指導市直相關部門、市政府駐外機構和縣(市)區招商引資業務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的政策解釋、諮詢服務和業務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市對外勞務合作、國際工程承包、國際經濟援助及到境外開辦生產型企業的認定和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的組織和管理;承擔外派勞務、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項目、勞務人員培訓;實施對外經濟援助和接受國際經濟援助的管理。
(八)負責全市外事、涉外事務、僑務工作;負責處理政治性涉外事項;負責對外友好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外賓;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及我市突發事件。
(九)負責朝陽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朝陽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按照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開展僑聯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財務、行政後勤、綜合治理、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合資、合作、勞務輸出企業各種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開放協調指導科
擬訂全市對外開放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外開放工作和經濟開發區的宏觀管理、業務指導、工作協調和檢查監督,承擔晉陞國家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申辦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業務統計、依法行政、宣傳工作;負責全市網上招商、信息招商工作;負責朝陽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域外招商科
負責組織我市國內招商引資活動;制定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目標並實施考核;負責國內區域經濟合作工作的組織協調、計劃編製;收集和發布招商引資信息,推介合作項目和夥伴;研究所負責地區投資流向和動態;組織、協調我市在國內招商網路、渠道(包括招商顧問和聯絡員)的工作;負責外地駐朝商會的業務指導。
(四)境外招商科
負責全市對境外地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協調、計劃編製;收集和發布境外國家和地區的招商引資信息,推介合作項目和合作夥伴;研究境外國家和地區投資流向和動態;組織、協調我市在境外國家和地區招商網路、渠道(包括招商顧問和聯絡員)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省、市在境外國家和地區的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境外招商引資活動中的日語、韓語、英語等翻譯工作。
(五)對外經濟合作科
負責對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對外經援、境外投資、技術合作及海外資源併購工作;負責全市對外勞務輸出管理;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的組織與管理工作,審核、審批、備案外商投資企業,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一帶一路”建設和裝備製造國際產能合作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境外洽談活動;協調和管理境外企業駐朝陽經貿辦事機構。
(六)項目管理科
負責全市招商項目儲備庫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對全市項目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負責經濟合作展會的組織和展會招商工作;負責建立完善項目信息資源庫;負責朝陽招商項目網站的信息發布
(七)外事科
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對外友好往來、涉外管理、友好城市工作;負責外賓接待和市級領導外事活動的具體事宜;承辦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派遣交流團組事宜;參與處置全市涉外突發事件;負責全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的審核、審批、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報送全市自行組織的因公出國護照和簽證的代送取簽“專辦”工作。
(八)僑務科
負責華僑來我市定居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歸僑安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海外僑胞、港澳同胞捐贈物資事項的審核、報批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歸僑僑眷身份審核認定工作;負責貧困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指導、協調社區僑務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依法維護僑界群眾的合法權益。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局長:張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