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

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

大公會議亦稱公會議,是全體主教會議之意,有全球性的或教區性的會議之分。1962年10月11日至1965年12月8日,羅馬天主教會召開了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Second Vatican Council,拉丁文:Concilium Vaticanum secundum,簡稱梵二會議)。它是自公元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以來基督教歷史上的第二十一次大公會議,也是羅馬天主教在現代召開的第一次大公會議,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後一次大公會議,在羅馬梵蒂岡舉行,故名。最多達2540位教會領袖出席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其中至少4位以後出任教宗。中間經歷了若望二十三世(John XXIII,1958-1963)和保祿六世(Paul VI,1963-1978)兩位教宗;共含四階段一百六十八場全體會議。這次公會議還發表了十六項文獻:即四項憲章,九項法令和三種宣言。

梵二會議是整個基督教歷史上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發表文件最多和涉及內容最廣泛的一次會議。它作出許多重大的改變,從而掀起羅馬天主教在當代世界的革新運動。梵二會議的召開,使羅馬天主教的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梵二會議有重要的國際性影響。

會議背景


歷史背景

公元4世紀基督教會與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建立和睦關係並很快取得羅馬帝國國教地位后,在整個中世紀統治西方世界的一直是兩大權威,即教宗與皇帝,或曰教權與皇權,兩者之間既有鬥爭,也有結合。8世紀教宗國建立,13世紀時教權達到頂峰,羅馬天主教會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也是最頑固的封建堡壘,羅馬天主教會是封建王權的精神支柱。羅馬天主教會和封建統治者結合在一起,發動宗教戰爭,奴役廣大勞動人民,推行殖民主義,羅馬天主教會於1215年在教宗英諾森三世當權時開始設立宗教裁判所,在幾個世紀中,迫害了無數無辜的人和科學家、進步人士。教會內部則充滿形形色色的腐敗現象,成為人們抨擊和嘲諷的對象和社會進步的絆腳石。羅馬教會在達到鼎盛時期后,在戰爭的損耗和社會進步的衝擊下,迅速地由盛轉衰,這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分析。
一、近現代種種哲學思潮、社會學說對中世紀神學的衝擊
二、國際政局對教會的震動
三、科技進步對宗教世界觀和天主教神學的衝擊
四、教會內部各種反對派引起的衝突和造成的影響
五、教會陷入空前的困境
面對如此困難,一個嚴重的、關係到教會的前途和命運的抉擇擺在梵蒂岡的面前。過去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當前的世界是個大大改變了的世界,天主教會從組織到神學,從教會法到禮拜儀式,從活動方式到對外關係都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這種不適應,使教會明顯地衰落了。

轉變契機

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國際關係中出現了新的急劇變化,各種新思潮十分活躍,世界進入大動蕩、大分化、大改組的歷史時期,許多國際因素都對羅馬天主教會作出新的抉擇產生了巨大的促進作用。首先,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出現分裂。其次,亞非拉眾多國家相繼獨立,在國際事務中日益發揮重要的影響。
與此同時,梵二會議的發起者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有著豐富的閱歷和開闊的眼界。他的繼任者教宗保祿六世也有長期的教會生涯和擔任代理國務卿等教廷重要職務的豐富經驗。他於1963年6月繼任教宗后,把梵二會議進行到底,主持制訂和發表了梵二會議的全部文件並把會議的各項改革決議付諸實施。

會議概況


籌備階段

1959年1月25日,剛當選教宗幾個月的若望二十三世在羅馬聖保祿教堂對樞機主教團發表講話,宣布召開大公會議的決定。為此,羅馬教廷隨即成立了幾個籌備委員會,負責各種準備工作。他們向全體樞機主教、主教以及教廷各部、各修會、修院、天主教大學和神學院系發出了2500封信,就大公會議的議案廣泛徵求意見。它們收到了兩千多封寄自世界各地教區和教會機構的複信,在此基礎上起草了會議的各種議案和文件草案。這些籌備工作用了三年多時間。
1959年6月5日,聖神降臨節,教宗宣布成立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籌備委員會,此次大會正式進入籌備階段。籌備委員會組成如下:一個中央委員會;十一個組,神學組、教區行政組、教會紀律組、修會組、聖事組、禮儀組、教育組、東方禮教會組、傳教組、教友生活組及教宗宮廷禮儀組;三個秘書處,新聞事業秘書處、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和總務秘書處。
中央委員會、組和秘書處,均由一位主席、多位委員、若干專家顧問和很多秘書組成。組和秘書處的任務是:參考世界各教長和各聖部的建議,然後研究教宗指定的問題。中央委員會是由教宗自己或者自己的代表為主席,委員包括樞機主教、宗主教、主教、修會會長、組的主席和秘書處的主席,共有70多名。中央委員會的任務是:督導及配合各組及秘書處的工作,向教宗彙報成果,並負責起草未來大會的進行程序。
1962年10月11日,梵二會議在梵蒂岡聖伯多祿大教堂正式開幕。出席會議的有全體樞機、各教會機構和組織的負責人以及來自世界各地140個國家和地區的大主教、主教等共2200名,再加上四百多年來第一次應邀派來的非天主教宗教團體的觀察員、駐梵蒂岡外交使團成員和男女平信徒代表等等列席旁聽,使參加會議的總人數達到兩千五百多人。
1960年11月14日,教宗主持籌備會議的開幕典禮。 1961年6月至1962年6月期間,中央委員會共進行了7次聚集,召開了55次會議,審查了72項提案,為正式會議做好了準備。教宗在籌備階段的末期,通過通諭和廣播,呼籲所有教友為此次會議禱告,並欽定大聖若瑟為此次大會的在天中保。另外,工作人員也進行聖伯多祿大殿的粉刷裝飾工作。大會會場就設在聖伯多祿大殿。

正式階段

梵二會議分為四個階段,共計十次全體會議。其中從1962年10月11日至同年12月7日的第一階段會議是在若望二十三世主持下進行的。1963年4月11日若望二十三世發表《世上和平》通諭。同年6月3日去世。他的繼任者教宗保祿六世繼承他的方針。從1963年9月29日開始主持了後面三個階段的會議並主持制訂和發表了會議的全部正式文件。1965年12月8日,梵二會議正式閉幕,前後歷時共三年多。

會議第一期

1962年10月11日上午8時30分,此次大會的開幕式在聖伯多祿廣場舉行。出席開幕式的主教超過2400名,還有義大利總統和很多國家元首列席。大會開幕後,首先選舉各個小組的委員。法國主教團代表全體教長,起草了《大會告全人類書》,表達了關懷全體人類和願意為全體人類服務的誠意;並提出大會特別關心的兩個問題:國際和平問題和社會正義問題。然後,大會進入了審議草案階段。第一個討論的是《禮儀草案》。其中較受爭議的議題包括:(1)禮儀中的語言;(2)禮儀當如何適應不同地區文化的需要;(3)地方主教團在禮儀問題上的職權等。最後,大會通過了這個草案的序言和第一章。在第一期會議中,大會也討論了《啟示淵源草案》、《大眾傳播工具草案》、《東方禮教會合一草案》和《教會草案》。因為大多數教長不滿意《啟示淵源草案》,教宗指示把草案退給有關小組重寫。而《大眾傳播工具草案》,大會則要求把它縮短成若干原則和一個牧靈訓諭。對於《東方禮教會合一草案》,大會希望它能與基督徒合一組的另一草案以及《教會草案》中論大公主義一章,合併成一個草案。關於《教會草案》,最後由於時間所限,只進行了初步討論,來不及得出任何結論。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第一期的會議,於1962年12月8日閉幕。
在第一期會議結束前教宗宣布:將把70多個草案縮編成20個(其後再縮編成17個)以提高大會進行的速度。還要成立一個協調委員會,用來督察各個小組的工作,務必使他們提出的草案不致相互衝突。這些是大會休會期間主要的工作。

會議第二期

1963年9月29日,大公會議第二期會議開幕。新教宗保祿六世指出大會的目標是:1)認識教會本身,特別是有關主教的職務和主教與教宗的關係。2)教會的革新。3)各基督教會的合一。4)教會面對現代世界。

會議第三期

1964年9月14日,大會舉行了第三期的開幕式。教宗和來自19個國家的教長,圍繞著祭台舉行共祭儀式,這是禮儀改革的最初成果。教宗在開幕致詞中特彆強調,教宗首席權和世界主教團之間的關係,兩者不僅沒有衝突,而且是相依共存的。在第三期會議中,旁聽員大幅增多,包括了7位女平信徒,21名男平信徒和8位修女。

會議第四期

1965年9月14日至1965年12月8日:第四階段共有五次公開會議和四十一次全體會議。這階段和以往不同的是,討論的時間比以前減少了(大會討論了四項草案:信仰自由、教會在現世牧職、教會傳教工作、和司鐸草案);相對地,表決的時間則增加了不少。大會還特別召開了三次公開會議,隆重地公布各種經大會再三表決通過的文獻。這次大會公布的文獻共十一種,比前三次所公布的總和還要多。它們依次是:《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司鐸之培養》法令、《修會生活革新》法令、《天主教教育》宣言、《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1965年10月28日);《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教友傳教》法令(1965年11月18日),《教會傳教工作》法令、《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信仰自由》宣言、《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965年12月7日)。

大會組織


大會架構

主席團:由十位樞機主教組成。在此次大會第一期內,這十位樞機主教輪流代表教宗主持大會。在另外三期內,他們則成為大會的“元老院”,監視大會的進行。
大會特別事務處:審察由各個教長提出的重要的新問題,在需要的時候,向教宗彙報或向他提供意見。
大會法庭:大會行政問題的上訴法庭,用來解決大會教長之間和各個機構之間發生的糾紛。
全體成員:當時的教會法典規定:樞機主教、宗主教、首席主教、總主教、定座主教、兼理教區首長及若干修會總會長,有權利參加會議並享有投票權。在此之外,教宗若望二十三世還邀請了所有無定座主教,而且給予他們投票權。所以,參與這次大公會議的教長人數,最多時高達2540位。
10個小組委員會和基督徒合一秘書處:這11個單位,都由教宗任命1名主席和9名委員,加上從與會的教長中選舉的另外16名委員組成。由他們向大會提出草案,並按照教長們的建議修改、甚至重寫草案。
神學及法律專家:協助各個小組的委員們編寫草案,隨時準備向大會作出解釋或者報告。他們可以列席全體會議,但是因為他們並不是教長,所以除非被邀請或者被詢問時,不能發言。此次會議,教宗任命了460位神學及法律專家,其中包括235位教區神父和225位會士。著名神學家K.Rahner便是其中之一。
觀察員:由東正教、基督新教和其他非天主教團體所派來的代表構成。觀察員可以列席全體會議或公開會議,但是沒有發言權。
貴賓:由基督徒合一秘書處邀請,並以個人名義列席此次大會。貴賓並不代表某教會或團體,也沒有發言權。
旁聽員:由獲邀請列席的教友組成,沒有表決權,只有在被邀請的時候才可以在大會發言。

與會領袖

最多達2540位教會領袖出席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其中至少4位是在後來出任教宗:樞機主教喬瓦尼·巴蒂斯塔·蒙蒂尼是後來的保祿六世、結束本會議者;主教阿爾比諾·盧恰尼是後來的若望·保祿一世;主教卡羅爾·沃爾蒂瓦是後來的若望·保祿二世;約瑟夫·拉青格是後來的本篤十六世。

會議決議


決議文件

因為梵二會議是要在全教會推行全面改革的會議,許多嶄新的觀念被擺到桌面上向傳統的舊觀念挑戰,所以持不同意見者之間經常發生激烈的辯論,有時甚至是爭吵和抗議,個別的與會人員懷著強烈的不滿憤而退出會議。梵二會議討論的議題有:認識教會本身、教會改革、羅馬天主教會和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或其他宗教)、與現代社會的交談。經過多次的反覆醞釀、討論、修改和投票表決,梵二會議陸續通過並發表了16個文件。它們可分為三種類型:

四個憲章

(1)《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
(2)《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Dei Verbum)
(3)《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
(4)《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audium et Spes)

九個法令

(1)《司鐸之培養法令》(Optatam totius)
(2)《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Presbyterorum ordinis)
(3)《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的法令》(Christus Dominus)
(4)《修會生活革新法令》(Prefeetae caritatis)
(5)《教友傳教法令》(Apostolicam actuositatem)
(6)《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d gentes divinitus)
(7)《大公主義法令》(Unitatis redintegratio)
(8)《東方公教會法令》(Orientalium Ecclesiarum)
(9)《大眾傳播工具法令》(Inter mirifica)

三個宣言

(1)《天主教教育宣言》(Gravissimum educations)
(2)《信仰自由宣言》(Dignitatis humanae)
(3)《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Nostra aetate)
上述梵二會議文件,以及梵二會議期間發表的教宗通諭和教宗講話,闡明了羅馬教會在許多問題上的理論、立場、觀點和政策,顯示出羅馬教會進行革新的範圍之廣和規模之大。其中有些文件只是綱領性的,許多具體細節有待進一步充實。梵二會議后羅馬教廷成立了幾個委員會,陸續又發表了一系列關於梵二文件內容及制訂改革細則的文件。此外,從教廷到各種教會機構、大學和神學家們還不斷發表訓導文集、專著、論文等來闡述和進一步豐富梵二會議的思想體系。梵二會議是羅馬天主教會革新運動的開端,革新成為會後幾十年來教會活動的中心內容,所以無論是教會人士、神學家,還是哲學家、思想家、歷史學家、宗教學家以及政界人士、新聞記者和國際問題評論家等等,幾乎只要論及當代的羅馬天主教,就每言必稱大公會議、“大公會議”一詞被人們在廣泛的意義上使用,既指會議本身,又指會議的精神,還指從會議開始的運動。梵二會議的思想經過不斷豐富,形成完整的新神學體系。梵二會議的革新從許多方面改變了羅馬天主教會,使它以一個現代化宗教的面貌,呈現在世界面前。

會議精神

參加會議的教宗
參加會議的教宗
梵二會議的發起者教宗約翰二十三世於1963年4月發表的《世上和平》通諭是梵二會議期間發表的第一個重要文件,而且是有史以來第一個不僅面對全天主教會,而且面對全世界和全人類的教宗通諭。這個通諭早在1962年10月梵二會議開幕前就已擬就,並在教會高層人士之中作了傳達。《世上和平》通諭第一次系統地、完整地闡述了天主教會在當代世界中的社會政治總綱領和教會革新政策的總方針,並得到隨後發表的梵二會議全部正式文件、尤其是被稱作“梵二會議的一面鏡子”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的全面呼應。梵二會議第一次向全教會和全世界宣布,羅馬天主教會為“適應時代”,決定“對教會實行革新”,“教會向全世界開放”,教會要“與所有一切有良好願望的人對話”。這個適應時代、改革開放和開展對話的新精神就是梵二會議的宗旨。其中對教會的革新是全面的,包括神學革新、教會組織的改革和禮儀改革。教會的開放有幾個層次的內涵,即從組織上開放教會,開展與外部世界的交往,也包括教會內部教廷等高層組織對地方教會、主教、神父和平信徒的開放;從思想上開放神學,目的是吸收當代各種哲學思潮和科學技術的成果,使神學得到豐富和實現適應當代社會的現代化;從教規上開放《聖經》,破除了不準信徒在沒有神父指導下自行讀經的禁令,不僅可以使信徒熟知《聖經》從而加固其信仰,也可以擴大《聖經》在社會上的影響,而梵二會議破天荒第一次宣布的對話政策,則更是一改近兩千年來“唯我獨尊”的態度,願意“與分離的基督徒對話”,以便“爭取基督徒的統一”,以及願意與敵視了許多世紀的其他宗教和解,以便互相理解。梵二會議還表示要對教會實行“共同管理”,要給予地方教會一定的自主權,要實行教會各階級的平等,要奉行“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的原則等等。
在宣布上述改革開放和對話的新精神的同時,梵二會議還對一些傳統的做法有所改變。它宣布本屆大公會議與歷屆大公會議不同,其目的“不是重複教父們的教導”,“不是制訂新的神學教義”,也“不是譴責異端”,而是僅以革新為目的。為了有利革新,梵二會議不再強調“教宗永無謬誤論”,這一變化引起廣泛的注意。梵二會議淡化“教宗永無謬誤論”的做法不僅有利於實行教會內部的革新,也為羅馬天主教會與其他基督教會和其他宗教和解提供了一個必要的前提。

爭議情況


會議場景
會議場景
梵二會議的召開,在教會內外和世界範圍內引起各種不同的強烈反響。這些不同意見之間的爭執造成教會內的長期衝突。

保守派別

在法國、義大利和瑞士等有長期的天主教傳統的國家,都有天主教會內極端保守的派別激烈反對梵二會議的革新。法國的勒弗爾(Marcel Lefebvre)便是其代表人物之一。這些極為傳統的派別又被稱為傳統派。他們反對梵二會議的一系列改革,認為這是把自由、平等、博愛等革命原則引入了天主教,進而指責梵二會議為非法,並把矛頭直指教宗,宣稱發動這場革新運動的教宗是異端分子。

激進派別

與此同時,一些激進的派別從相反的方面抨擊梵二會議,認為改革太不徹底。這些派別自稱進步派。教徒則稱它為自由主義派。其代表人物之一即瑞士神學家漢斯·孔,他曾擔任梵二會議的神學顧問,因對梵二會議的保守不滿憤而退出會議。

多數會眾

大多數教會內外的輿論界都盛讚梵二會議,認為這是“反改革”的結束、“君士坦丁時代”的結束,是“清除教會內的封建主義”的一次革新運動的開端,認為這次大公會議給天主教會帶來了希望和活力。一些西方共產黨和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們熱烈歡迎梵二會議的改革,認為羅馬天主教會從此有了“進步性”和“人民性”。蘇聯、東歐集團則認為梵二會議實行改革開放和對話的新政策是“冷戰”結束的又一個跡象,並立即開始了與羅馬教廷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