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遊局
成都市旅遊局
成都市旅遊局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3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委發〔2010〕17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旅遊局(簡稱市旅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從2007年開始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發展旅遊促進就業方面做出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受到了國家旅遊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成都市旅遊局在市勞動局、統計局、法制辦和市委、市政府目督辦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國率先進行了旅遊業新增直接就業人員統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局長:多央娜姆
(一)取消的職責。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2.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加強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及區域旅遊資源聯合開發、綜合協調的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牽頭全市旅遊業發展工作,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全市休閑度假旅遊、特色旅遊產品創新發展和鄉村旅遊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創新;負責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旅遊區域、重大旅遊項目、重要旅遊線路的開發;指導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開展區域旅遊合作。
(四)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出入境旅遊的市場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策劃全市對外旅遊營銷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全市旅遊涉外事務,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監督管理全市旅行社;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負責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制定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社會旅館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七)制定全市旅遊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人員培訓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承擔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規劃處。
牽頭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受省旅遊局委託負責3A、2A、1A級旅遊景區評定;指導全市鄉村旅遊工作。
(三)產業促進處。
負責研究全市旅遊發展戰略,編製旅遊產業發展計劃;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全市重大旅遊項目策劃包裝、項目促建和項目庫建設;
指導重點旅遊企業發展和旅遊商品開發;
指導旅遊招商引資和品牌培育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創新;
承擔龍門山、龍泉山生態旅遊綜合功能區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指導旅遊新業態的創新工作。
(四)市場營銷處。
制定全市旅遊市場營銷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組織和策劃全市對外旅遊營銷和重大推廣活動;
牽頭承辦旅遊涉外事務;統籌協調重要旅遊線路開發;
負責旅遊新聞發布、媒體聯絡、各類旅遊宣傳製品編製、發放和區域旅遊合作工作。
(五)質量規範管理處。
指導和推動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
監督管理旅遊標準化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旅館、星級賓館、景區景點、旅行社的誠信服務和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受省旅遊局委託負責旅行社審批、星級酒店評定和複核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負責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市場分析預測工作。
(六)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製、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制定全市旅遊人才建設規劃和專業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推行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負責與國內外旅遊教育培訓機構的交流合作。
(七)紀檢監察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一)市旅遊局機關配備行政編製35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副處級領導職數7名。
(二)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製3名。
(三)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委發〔2010〕17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一)成都市旅遊執法支隊為市旅遊局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製20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
(二)市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