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面積熱指標

用於集中供熱系統規劃的指標

供暖面積熱指標是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需要的供暖設計熱負荷。單位一般為W/㎡。各類建築物的供暖面積熱指標是根據大量實測數據和理論分析計算整理得出的。目前中國城市熱網設計規範中推薦使用供暖面積熱指標法,因為供暖面積熱指標法比供暖體積熱指標法簡單且實用,計算比較方便。

簡介


建築物的供暖面積熱指標,單位是W/m,它表示每m建築面積的供暖設計熱負荷,主要取決於通過垂直圍護結構(牆、門、窗等)向外傳遞熱量,它與建築物的平面尺寸和樓層高度有關,因而不是直接取決於建築平面面積。

熱負荷


供暖系統的熱負荷是指在某一室外溫度t下,為達到要求的室內溫度t,供暖系統在單位時間內向建築物供給的熱量Q。它隨建築物得失熱量的變化而變化。供暖系統的設計熱負荷是指在設計室外溫度t'下,為達到要求的室內溫度t',供暖系統在單位時間內向建築物供給的熱量Q'。它是設計供暖系統的最基本依據。供暖系統的熱負荷根據建築物的得失熱量確定。失熱量有圍護結構的傳熱耗熱量、加熱由門窗縫隙滲入室內的冷空氣的冷風滲透耗熱量、加熱由門孔洞及相鄰房間侵入的冷空氣的冷風侵入耗熱量、水分蒸發的耗熱量、通風耗熱量以及加熱其他由外部運入的物體的耗熱量等;得熱量有最小負荷工藝設備的散熱量、非供暖設備散熱量、太陽輻射及熱物料散熱量等。

指標計算


為使實際供暖的面積熱指標與規劃面積指標具有可比性,不同室外溫度下的實際供暖面積熱指標需修正到與規劃面積指標相同的條件下,即在室外平均溫度-12℃下,滿足用戶室內溫度18℃。
實際供暖面積熱指標:
q=q/Φ
式中,q為建築物實際供暖面積熱指標,W/m;q為建築物供暖面積熱指標,W/m;Φ為相對熱負荷比。

民用供暖指標


建築物類型供暖面積熱指標q
Kcal/m2·hW/m
住宅40~6047~70
辦公樓、學校50~7058~81
醫院、幼兒園55~7064~81
旅館50~6058~70
圖書館40~6547~76
商店55~7564~87
食堂、餐廳100~120116~140
影劇院80~10093~116
註:本表摘自“民用建築採暖通風設計技術措施”一書,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設計研究所、建築標準設計研究所編。總建築面積大,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好,窗戶面積小,採用表中較小的指標,反之,採用表中較大的指標

特點


建築物的供暖熱負荷,主要取決於通過垂直圍護結構向外傳熱量。不僅與建築平面面積有關,還與層高、外形等有關。在物理概念上不如供暖體積熱指標表徵建築物供暖熱負荷的大小清楚。但由於採用供暖面積熱指標法更易於計算,所以面積熱指標法在集中供熱系統規劃中應用廣泛。